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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拘留所門口把錢還

萍鄉法院網訊 “你們真要拘留我啊?我以為你們就是嚇唬嚇唬我, 我馬上把錢還了!”2017年3月8日下午, 在萍鄉市拘留所門口一名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 迫於執行威懾, 立即嚇慌了神, 表示馬上還錢。

李某在蘆溪縣萬龍山鄉從事畜牧養殖, 為擴大經營規模, 2014年向朋友溫某借款2萬元, 後李某因生意失敗未能按時償還借款及利息。 溫某遂將李某起訴至蘆溪法院, 法院判決李某償還本金及利息2萬餘元, 但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 執行法官多次聯繫李某, 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

執行法官得知, 李某的養殖場倒閉後, 一直在經營其他的生意, 對於2萬元的借款, 李某是有能力償還的。 對此情況, 執行法官認定李某具備一定的償債能力, 並非無力償還債務, 但仍逃避履行債務, 鑒於此, 蘆溪法院決定對李某處以司法拘留。

當執行給法官將李某帶至拘留所門口時, 就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 李某急不可待的說:“你們真要拘留我啊?我以為你們就是嚇唬嚇唬我, 我馬上還錢!”

當天晚上, 被執行人李某的家屬就送來了執行標的款2萬元現金, 此案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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