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法院網訊 “你們真要拘留我啊?我以為你們就是嚇唬嚇唬我, 我馬上把錢還了!”2017年3月8日下午, 在萍鄉市拘留所門口一名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老賴, 迫於執行威懾, 立即嚇慌了神, 表示馬上還錢。
李某在蘆溪縣萬龍山鄉從事畜牧養殖, 為擴大經營規模, 2014年向朋友溫某借款2萬元, 後李某因生意失敗未能按時償還借款及利息。 溫某遂將李某起訴至蘆溪法院, 法院判決李某償還本金及利息2萬餘元, 但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 執行法官多次聯繫李某, 李某以沒錢為由拒絕還款。
當執行給法官將李某帶至拘留所門口時, 就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 李某急不可待的說:“你們真要拘留我啊?我以為你們就是嚇唬嚇唬我, 我馬上還錢!”
當天晚上, 被執行人李某的家屬就送來了執行標的款2萬元現金, 此案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