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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揚書生:民警擺攤賣草莓真的值得點贊嗎?

六大筐草莓一字排開, 兩位身著警服的男子蹲在一旁忙活著。 有人光顧時, 一人裝袋, 一人稱重, 配合得還挺默契。 這幾天, 不少人的朋友圈裡傳播著這樣一段視頻。 這是怎麼回事?民警改行賣草莓了?昨天下午, 記者就此事進行了核實。 原來, 視頻裡的員警是寧波鎮海區交警大隊駱駝中隊的民警和協輔警。 他們這麼做是為了幫一個小夥保住成本, 對方駕駛無證三輪摩托車被查, 人被拘留了, 留下一車草莓。 (3月15日《寧波晚報》)

開無證三輪摩托車的攤販被交警查到了, 車被扣, 人被拘, 可是交警大隊的民警和協輔警為了保住攤販的經營成本,

竟幫著攤販賣起了草莓。 筆者認為民警和協輔警的這一做法一點不值得點贊, 甚至有點荒唐。

首先, 民警和協輔警賣草莓是典型的不務正業。 對交警大隊的民警和協輔警來說, 其本質工作是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 保護人身安全, 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 提高通行效率。 現如今, 隨著汽車數量的增加, 路面交通壓力越來越大, 交通事故呈上升趨勢, 寧波鎮海區交警大隊駱駝中隊的民警和協輔警在路面巡查時查獲了賣草莓的攤販開的是無證三輪摩托車, 依法對他進行扣車、拘人處理, 這是在進行正常的執法, 如果處理完這起交通違法案件後,

放下手上的其他工作去幫攤販賣草莓, 馬路上那些賣香蕉、賣蘋果的無證無牌攤販是不是就成漏網之魚?民警和協輔警“一人裝袋, 一人稱重, 配合得還挺默契”, 不是值得點贊的“人性化”執法, 而是應該嚴肅批評的“不務正業”。

其次, 民警和協輔警賣草莓浪費的是公共行政資源。 當前, 警力嚴重不足是困撓基層公安機關的難題之一, 這更需要公安機關在警務活動中要力爭以最低的勞動耗費取得最優的勞動成果, 也就是以最小的警務成本追求目標效益的最大化。 對交警大隊而言, 勢必要考慮將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的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 寧波鎮海區交警大隊駱駝中隊的民警和協輔警放下手中的工作在路邊替涉嫌交通違法的攤販賣草莓,

讓公眾產生一個錯覺:民警和協輔警工作其實也挺閑的!六大筐草莓要全部賣掉, 不是分分鐘能搞定的事, 弄不好半天也賣不完。 如果查獲的攤販時賣雞鴨或賣豬的, 民警和協輔警是不是要替人家把一車的雞鴨或豬賣掉啊?民警和協輔警以犧牲更多納稅人利益為代價, 幫違法攤販保住成本, 說得嚴重點是一種失職瀆職行為。

再者, 民警和協輔警賣草莓註定了吃力不討好。 按理說, 開無證三輪摩托車的攤販違法了, 他的一車草莓應該由他本人負責處理, 跟民警和協輔警無關。 攤販可以聯繫家人或其他攤販幫忙處理, 要想保住成本, 辦法多的是。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被抓,

攤販的角色就不再是賣草莓的商販, 而是一個道路交通違法者, 協助警方進行調查是他最需要面對的事, 該拘留的拘留, 該罰款的罰款。 六筐草莓的價格與其面臨的處罰相比簡直可以忽略不計。 就算民警和協輔警幫他把草莓成本掙回來了, 對這個攤販而言還是“得”不償“失”, 正應了棋牌室輸錢的牌友常說的那句話:“輸的半邊豬, 贏了一塊草頭肉。 ”再說, 交警大隊的民警和協輔警好心幫人家賣草莓, 說白了也沒有厘清自己的責任邊界, 這會讓攤販產生一個錯覺:你們心虛才這麼幫著我賣草莓的吧?攤販甚至會想:你民警和協輔警要真為我考慮, 不會睜一眼閉一眼嗎?現在車也扣了, 人也拘了, 替人家賣幾筐草莓就能暖人心嗎?再說,
你賣的10塊錢一斤, 攤販放出來後會不會說20塊一斤才不蝕本呢?他一車高價草莓被你們賤賣了!

所以說, 民警和協輔警利用工作時間幫人家賣草莓, 看起來做的是好事, 其實人家並不會承情, 更談不上融洽警民關係了。

民警擺攤賣草莓真的一點不值得點贊。

稿源:荊楚網

作者:維揚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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