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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己護友!女子欲保護友人慘遭性侵五次

示意圖。 (圖片取自台媒)

中國臺灣網3月17日訊 據台媒報導, 劉偉城等四名新加坡籍男子2016年底邀約兩名臺灣女子到租屋處喝酒聊天,

卻趁兩女酒醉之際伸出狼爪, 其中一女過程中曾用英文哀求“你們可以性侵我, 但別傷害我朋友”企圖保護友人, 但友人仍慘遭性侵。 臺灣士林地檢署調查認定, 四名新加坡男子共對兩女性侵六次, 昨(16日)依乘機性交罪起訴四名惡男。

據報導, 新加坡籍男子劉偉城(二十多歲)在臺灣某大學當交換生, 去年底, 他的新加坡友人王琨駿、陳俊穎以及林煒軒赴台找他遊玩。 劉男邀約先前在夜店認識的被害人A女到租屋處喝酒聊天, A女邀約B女同行赴約。

一群人共四男二女從12月11日淩晨開始飲酒、玩骰子, 約定輸的人要喝啤酒。 沒過多久, 兩女就已不勝酒力, 醉倒客廳沙發上。 王男見有機可乘, 攙扶A女到客廳旁的房間內, 趁A女無力反抗之際性侵得逞。

王男退出房間後, 劉男、陳男竟接著輪流進房性侵A女, 過程中A女不斷大喊反抗。 未料, 王男又再次進房, A女已無力反抗但仍哀求王男別傷害她朋友, 可是此時B女已被林姓男子帶上二樓房內性侵。

兩名受害女子直到13日淩晨三、四時才逐漸恢復意識, 趕緊整理衣物逃離。 其中A女立刻到警局報案並驗傷。 警方獲報後, 到劉男租屋處附近, 將拖著行李正要搭地鐵去機場的三名男子逮捕。 雖受害B女表示不想面對冗長訴訟, 不願追究, 但因性侵案件是非告訴乃論罪, 檢警仍依法偵辦。

四男到案後都坦承有和兩女發生關係, 但辯稱雙方是兩情相悅。 士林地檢署根據被害人指控、驗傷紀錄等事證, 認為四名新加坡男子共對兩名被害女子性侵六次,

罪嫌重大, 昨將四人依乘機性交等罪起訴。 四男當中, 除林男獲一萬五千元新臺幣交保限制出境外, 另三男已遭收押。

臺灣兩性作家江映瑤提醒, 女性與不熟的友人見面一定要提高警覺。 若要喝酒, 一定要選擇在公共場所, 且務必要衡量自身酒量, 千萬不能在外喝醉, 讓自己暴露在危險之中。 (中國臺灣網 盧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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