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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選拔人才用高考,漢朝選拔人才用什麼?

漢代察舉制度, 嚴格地說是從文帝開始, 他下詔要求“舉賢良方正, 能直言極諫者”, 並且定下了以“對策”為形式的考試和等第。 武帝時察舉制達到完備, 各種規定相繼推出。 其後, 各種科目不斷充實, 特別是有了統一的選才標準和考試辦法。

考試是漢代察舉制度的重要環節。 被舉者經考試後, 由政府量才錄用, 這樣既保證了選才標準能貫徹實行, 選出真正的人才, 還能保證競爭的相對公平, 令下層人士有進入國家管理層的可能。 隨著考試制度不斷發展和完善, 到隋唐以後更發展成科舉制度, 這一制度實行了1300年之久, 成為中國重要的選官制度。

漢代察舉的科目, 是由少到多不斷增加的, 增加科目尤其以特科為多, 是根據對專門人才的需要而設立。 這些科目, 劃一由皇帝確定。 按照舉期分類, 察舉的科目可分為常科, 即歲科, 與特科兩大類。 歲科有孝廉、茂才、察廉、光祿四行;特科又分為常見特科和一般特科。

曹操便是舉孝廉出身

在上述科目中, 以歲科為先, 其中又以孝廉一科為最重要。 特科中則以賢良方正為最重要。 漢文帝在位期間, 要求舉賢良方正, 漢武帝時期要求舉孝廉, 這都是察舉史上的標誌性事件。

如果按照四科標準分類, 以“德”為主的有孝廉、孝廉方正、至孝、敦厚等科;以“文法”為主的有明法科;以“才能”為主的有尤異、治劇、勇猛知兵法、明陰陽災異、有道等科。 但所有的科目, 都以“德行”為先, 在學問上則以“儒學”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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