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已進入汛期,
各地旅遊旺季即將到來。
受異常氣候影響,
山丘區、濱海、河湖沿岸景區極易發生山洪、泥石流、台風暴潮等洪澇災害,
嚴重威脅遊客人身、財產安全。
為深入貫徹2017年國家防總第一次全體會議精神, 切實落實國家旅遊局《旅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 進一步做好汛期旅遊安全工作, 近日, 國家防總辦公室會同旅遊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防汛抗旱指揮部、旅遊發展委員會(旅遊局)及各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發出通知, 安排部署汛期旅遊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強化風險意識,
二是切實落實責任, 強化安全監管。 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行業旅遊安全防範、培訓和應急處置監管力度, 完善汛期旅遊安全工作制度, 嚴格落實旅遊經營者防汛安全主體責任。
三是細化完善預案, 落實安全措施。 要細化完善旅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做好與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銜接, 指導、督促旅遊經營者制定完善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 設立警示標牌, 預設應急疏散線路, 明確避險安置區域,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四是強化隱患排查, 加大風險防控。 要協同相關主管部門, 對景區內經營場所、服務專案和設施設備等開展全面細緻的防汛安全檢查,
五是完善應急機制, 加強溝通協作。 要加強與氣象、國土、公安、交通、住建、林業、安監、消防、海洋等部門溝通協調, 健全資訊共用、搶險救援聯動機制。
六是加強應急值守, 優化公共服務。 要嚴格值班值守制度, 密切關注天氣變化, 做好旅遊安全動態監測和組織保障, 及時發佈旅遊安全預警資訊, 引導遊客防災避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