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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檢察院組織代表委員、人民監督員旁聽巫希平涉嫌受賄案庭審

5月3日, 受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 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提起公訴的蚌埠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巫希平涉嫌受賄案, 在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 1999年到2015年間, 被告人巫希平在任安徽省懷遠縣縣長、縣委書記, 蚌埠市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期間,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非法收受他人賄賂, 價值共計人民幣251.7萬元, 為他人謀取利益, 涉嫌受賄罪。

庭審中, 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 控辯雙方進行質證, 充分發表了意見。

被告人巫希平對自己的犯罪事供認不諱, 並表示認罪悔罪, 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現場

本次庭審滁州市人民檢察院組織6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民監督員全程旁聽了庭審活動。 庭審結束後, 代表、委員、和人民監督員一致認為,

近年來滁州市檢察機關聚焦重點行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不斷深化職務犯罪懲防, 為推進全市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同時希望在今後的工作中, 繼續推行“陽光檢務”, 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促進社會各界近距離瞭解檢察工作, 進一步提升社會知曉度和群眾滿意度, 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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