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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經開區正式啟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中國江蘇網訊 昨天, 常州經開區正式啟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省法制辦主任于愛榮,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曹佳中和經開區主要領導出席啟動儀式。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是指依法將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集中由一個行政機關行使, 原行政機關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處罰權的一種行政執法制度。

常州經開區成立以來, 高度重視綜合執法工作, 積極組織申報綜合執法試點, 在體制機制、經費預算、隊伍建設等各個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去年11月獲批成為全省首個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開發區。

此次試點, 主要為了深化我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 切實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 經開區管委會集中行使原由市及武進區有關部門實施的下列行政處罰權:

1、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於在江蘇省常州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復函》明確予以集中的行政處罰權, 以及城鄉建設管理、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國家另有規定的, 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人民防空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履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據瞭解, 行政處罰權目錄清單共9大類806小項, 其中第675-700項城市規劃方面和第733-734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暫不集中施行,

具體集中施行時間另行決定, 其他行政處罰於2017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瞭解, 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作為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 設置綜合執法局, 具體行使本區域內相對集中後的行政執法處罰權和相關的強制措施權。 對該管理委員會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覆議申請, 由市政府依法受理。

(舒泉清 劉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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