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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腳鹽”折射監管“嗅覺失靈”

全國多地現“腳臭鹽”這幾個牌子千萬別買(名單)(5月2日中國網)

據多地消費者投訴, 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400克裝“代鹽人”牌加碘深井岩鹽、500克裝“宇鷹”牌加碘深井岩鹽、400克裝“四季九珍”牌加碘食鹽牌深井岩鹽(加碘)、河南中鹽皓龍的精製食用鹽、精純鹽, 均被曝加熱或有手搓後, 會散發出濃烈的“腳臭味”。

“臭腳鹽”到底有毒無毒, 還得靠檢驗說話。 據江西省鹽業產品品質監督檢驗站檢測, 有“腳臭味”的“代鹽人”深井岩鹽和由中鹽皓龍鹽化有限公司生產的“中鹽”精製食用鹽樣品所檢專案感官要求不符合GB/T5461-2016食用鹽(精製鹽)標準;協力廠商檢驗機構江蘇省南京鹽業品質監督檢測站出具檢驗報告顯示,

送檢“宇鷹”牌食鹽產品含有毒、有害成分亞硝酸鹽, “臭腳鹽”還真不敢放心食用。

眾所周知, 食用鹽就是氯化鈉的純淨化合物, 食用鹽的國家標準十分嚴格, 除了國家允許可以加碘以外, 不能添加任何其他化學物質, 在市場上銷售的食用鹽, 不僅是感官要求達標, 而且純度必須達到GB/T5461-2016食用鹽(精製鹽)標準, 否則不得生產和銷售。

“民以食為天, 食以安為先。 ”自古以來, 食品安全就是一件絕不能麻痹大意的大事。 可想而知, 鹽裡含有丁酸、硫化氫、亞硝酸鹽之類化學物質的“臭腳鹽”, 不僅味道難聞, 而且有毒有害, 達到一定攝入量後,

將對人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或誘發癌症, 或直接導致死亡, 後果不堪設想, “臭腳鹽”有如地溝油、“蘇丹紅”毒奶粉一樣, 嚴重威脅著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通常, 調味品作為一種食品, 從生產到銷售, 都必須將樣品送市場監管局檢測, 多個樣本、經多次檢測後果後方可上市銷售;同時, 作為一種特殊商品, 鹽業產品還須經過鹽業主管部門審核後才能上架銷售。 而銷往各地的“臭腳鹽”, 是在群眾舉報後, 才發現了系列問題。 足以見得, 市場監管部門、鹽業部門並不知道上述鹽業生產公司在生產開發銷售什麼產品, 也沒有檢測到底含有哪些有毒物資。 可見監管部門的嗅覺“不靈敏”, 監管的“觸角”還沒有伸到工廠車間, 間接或直接導致了“臭腳鹽”在市場投放。

保護“舌尖上”的安全, 還須有更大作為。 經多方檢測證明, “臭腳鹽”含有毒物質, 所幸多地職能部門已要求該品牌食鹽下架, 受到損失的肯定是鹽業生產公司, 但市場監管部門也是有責任的。 面對“舌尖上”越來越多的危險, 筆者以為, 一方面市場監管部門、業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加大監管力度, 嚴格審批食品, 嚴格檢測上市產品;另外一方面要依法加大查處力度, 對於不達標產品, 要及時銷毀處理, 對於生產不合格產品的廠家, 要嚴查重罰, 並舉一反三加強警示教育、健全監管機制、落實監管責任, 精心呵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杜才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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