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半前兩個人在北京認識的, 兩個窮北漂。 一個是30歲未談過戀愛的老處男, 一個是28歲未談過戀愛的老處女。
經過1年半的相處, 分分合合, 雖然性格格格不入, 但最終還是在親朋好友的勸說下領了證。
領了證, 就開始了鬧離婚的歷程, 結婚當晚老婆就要離婚, 然後的幾個月裡面老婆以死相逼要我給她買二套房, 我以前從來也沒答應過, 所以鬧的時候我也沒答應, 受不了就拉著她去離婚, 她又不去, 平靜了幾天接著又鬧, 離家出走半個月, 從外面回來了, 我是鐵了心要跟她離婚, 結果後來知道她離家出走的時候病了, 剛做了個婦科手術。 所以, 我又放棄離婚了, 畢竟得等人家身體好了再離婚。 快過年了, 為了不讓雙方父母操心, 兩個人也就不吵了, 和和氣氣的回家過年。
春節期間回老家, 沒有什麼防護措施, 結果意外懷孕, 考慮到兩個人的關係, 我不想要, 可她不想打, 我也沒辦法。 從懷孕到哺乳期, 我們倆也不吵架了, 我可怕把她氣著。 雙方都沒有老人給帶孩子。 我上班, 她在家帶孩子。 現在孩子4歲半, 我們的日子過得很窮, 很累。 雙方沒有什麼事情能夠達成共識的。 我原本打算為了孩子忍一輩子算了,
現在沒有什麼具體的事件非離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