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李先生介紹, 去年下半年, 他為了換一套更大的房子, 決定將現住房屋出售。 在天龍路的順馳不動產店, 他與店方簽訂了獨家賣房協議, 並與他簽了協議。 後來, 該店通知找到了買家, 李先生隨後趕到店裡, 與賣家簽了房屋買賣合同, 約定淨得153萬元。
然而, 由於李先生當天沒有帶兩證, 買家交的5萬元定金由仲介員工王某收了。 王某開出“收條”稱, 定金5萬元待驗明房產兩證清晰後給李先生, 落款時間是2016年8月13日。 但直到現在, 這個“收條”還在李先生手中, 他說至今還沒收到這5萬元。
3月8日, 武漢晚報記者來到這家仲介門店,
該店員工稱, 如果李先生沒有收到全款, 肯定不會配合買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他之所以到處投訴, 是因為去年下半年武漢出臺了限購、限貸政策, 導致他賣房交易時間變長, 並影響到他後來買房子, 所以他心有怨氣。 對於王某的離職, 員工也坦言, 與此事無關, 但李先生一直在鬧, 搞得他心情受到影響。
而李先生則表示, 如果這筆錢真的轉給了自己, 那仲介或者王某肯定會將收條原件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