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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想要作惡的人不敢再作惡方能制止校園暴力

輿論的聲音很明顯, 一種是對施暴者的譴責, 認為他們應該受到嚴重的懲罰才算是好的結果。 另一種是對學校與政府部門的批評, 他們質問, 為什麼在學校能夠發生這樣的事情, 什麼叫被打學生情緒穩定?

在視頻中, 一群男生圍毆一名女生, 並伴有踹頭、扯頭髮等動作, 而女生只能被動地防護, 仍然難逃被毆打的結果。 事件發生地就在教室, 性質惡劣有三:一是校園暴力讓人憤怒, 二是多欺少、男欺女讓人不齒, 三是打人者在教室內施暴且有恃無恐讓人擔憂。

被打者是未成年人, 這就讓人更多一些同情,

反之則對打人者更多一些厭惡。 可是, 打人者也是未成年人, 這就意味著打人者要為自己的極端錯誤行為負起的責任會大打折扣, 也就使得被打者很難保護自身的權益。 因為打人者是未成年人, 無論是心智成長的原因, 又或者是法律法規的原因, 都會造成打人者大多不會對自己的行為有深刻的反思這一客觀事實。

試想, 如果打人者做事無顧慮, 那麼又該用什麼去約束他的行為?這也是近些年在校園暴力的輿論討論中, 公眾所質疑的。 因為大多數的校園暴力都是由未成年人對未成年人造成傷害。 我們的社會本應該是要去保護那些被傷害的未成年人, 可實際上這種“保護”如果面對的施暴者是未成年人時,

就失去了效果。 也就難怪一些人會質疑, 我們的社會欠缺一種保護本該被保護的未成年人的健全機制。

實際上, 我們也習慣了遇到校園暴力就把原因歸結為家庭教育的缺失以及校園教育的失責。 然而, 我們更應反思, 難道除了家庭和學校之外, 我們這個社會就沒有一種辦法去約束校園暴力嗎?讓應該受到嚴厲懲罰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讓想要作惡的人不敢再作惡, 難道不可行嗎?

(未來網特約評論員 周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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