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發〔2017〕3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蘭州新區管委會, 省政府各部門, 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7號)要求, 經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46次常務會議研究, 決定我省省級政府部門第二十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專案共26項, 其中, 取消行政審批專案14項, 行政許可調整為行政確認事項1項, 行政許可調整為備案制管理事項2項, 合併實施行政許可專案4項, 取消部分內容的行政許可專案2項;市縣級政府部門取消行政審批專案3項。 省級政府部門取消和調整其他事項共12項,
各地各部門要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加快轉變政府職能。 要抓緊做好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落實和銜接工作, 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方法, 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改革的系統性、協同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附件:1.省級政府部門第二十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專案目錄(26項)
2.省級政府部門取消其他事項目錄(12項)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