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網傳廣東一中學發佈“史上最嚴”男女交往校規——男女生共同進出食堂, 給異性拎包拿外套, 在校道、運動場、男女生宿舍周圍等地點附近逗留等8種行為皆被“禁止”。 該校規在網路上引發熱議。 (3月17日《南方日報》)
校規, 指的是學校制定的師生必須遵守的規則, 是學校管理師生的重要制度和手段。 按正常道理講, 校規應該是對不良行為習慣的約束, 對良好校風學風的宣導, 落腳應該放在更好地促進師生和諧共處、提升學習成效上。 然而, 廣東這所中學的“史上最嚴”校規來得很乾脆, 直接“一刀切”。 與其這樣,
同學情誼本應是最純潔、最值得銘記的一段記憶, 多年以後, 即便忘記了大家的名字, 忘記了長相, 但是只要提到曾經學校發生的趣事, 依舊可以讓大家開懷大笑, 痛飲三杯, 這就是學校同窗的情誼, 它不會隨時間的流逝而消失, 只會如美酒般越存越香。 然而, 學校禁止了男女學生的正常交往, 可以說是硬生生地斬斷了同窗之情的重要方面。 校方給出的解釋是, 學校有個別男女生交往存在過密的現象, 還有多起男女生不正常交往的違紀問題, 還有男女生交往管理難的問題。 直白了說, 無非就是怕學生早戀, 學校又管不好, 於是, 直接祭起“校規”大旗, 把一切可能引發早戀苗頭的男女生交往行為全部“禁止、禁止、再禁止”。
從中我們不難看出學校教育的“懶政”。 俗話說, “十年育樹、百年育人”, 不好管不代表不能管, 也不代表管不好, 關鍵在於學校怎麼去引導。 校規“一禁了之”, 明顯就是學校推卸“教書育人”責任的表現, 不想在男女學生交往的教育上下功夫。 從社會交往來講, 男女學生交往本就是社會交往的重要組成部分, 校規的“禁”, 直接破壞了應有的社會交往運行秩序;從學生個體上講, 男女學生交往屬於個人權利, 校規的“禁”, 直接侵犯了學生的個人權益。 再者, 對現在的學生而言, 逆反心理很重, 一味禁止, 說不定會適得其反。
反觀過去, 當初學校最嚴的校規就是明令禁止學生早戀, 卻鼓勵男女同學互相輔導、互相幫助,
此外, 學校裡, 男女學生互幫互助, 既可以讓大家在相互交往中理解友情的重要性, 進一步促進校園和諧, 也有助於激發男生對女生的尊重。 再說了, 男女生交往又不是洪水猛獸, 它只是青春期對異性的懵懂情愫,
好在這個校規還沒有正式實施就被叫”, 校方也承認規定草案中有一些字句還值得推敲, 後續學校將會多徵求意見加以修訂和完善。 我們也希望以後這樣簡單粗暴“一禁了之”的校規不要再出現。
文/陸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