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建麗
近日, 鄭州人民公園爆紅的“尬舞”被叫停。 有的市民認為吵鬧的“尬舞”和公園環境不協調, 也有人覺得“不礙事兒”。 從2017年2月至3月, 鄭州人民公園內幾位大叔大媽自創的“逆天搖擺抽筋舞”視頻突然走紅網路, 這種舞就被稱為“尬舞”, 該視頻短短幾天時間內點擊量破千萬。
尬舞是什麼?
尬舞源於街舞裡的“Battle”, 是舞者之間較量舞技的方式。 但如今卻有了新的含義---“尷尬之舞”, 這些舞者並非專業人士, 動作即興發揮, 舞姿也千奇百怪, 有模仿母雞下蛋的、模仿打架的, 有的像施肥, 有的像觸電......尬舞的曲庫也是超乎想像,
小編帶您來感受一下
園方叫停的法律依據
公園是一個向不特定人群開放的公共場所, 園方負有管理和安全保障義務。 “尬舞”音樂吵鬧, 動作激烈, 極易引起人群圍觀, 給公園帶來安全隱患。 否則, 一旦造成意外傷害事件, 園方很可能要承擔責任。
據《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 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造成他人損害的,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 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
園方稱, 尬舞增加了管理負擔, 還搞經營性活動, 應該叫停。
公園內的通告牌
1980年, 公安部、文化部聯合發佈了《關於取締營業性舞會和公共場所自發舞會的通知》, 要求“公園、廣場、飯館、街巷等公共場所, 禁止聚眾跳交際舞”。 禁止的原因有二:1、有些人舞姿低級庸俗, 醜態百出, 傷風敗俗。 2、帶來不少治安問題, 如流氓打架鬥毆、猥褻侮辱婦女、偷竊財物和擠死……直到1987年交際舞才開始解禁, 不再被看做低俗文化。
2013年, 住房城鄉建設部發佈過相關通知, 明確公園是公共資源, 要確保公園姓“公”, 嚴禁任何與公園公益性及服務遊人宗旨相違背的經營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
不同處:“尬舞”是網路直播
根據《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 提供互聯網直播服務, 應當遵守法律法規, 堅持正確導向,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 維護良好網路生態, 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為廣大線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空間。
憑藉魔性的舞姿、誇張的動作和兇悍的表情, “尬舞天團”逗趣群眾, 圈粉無數。
遊客說
網友說
@我今天失眠: 尬舞吧不反對, 音樂小點聲, 動作文明點。
@jkoo-悶廝兒:故意做出出格的動作在直播上吸引打賞賺錢,
@十毛:鄉村大野迪。
@海的城OceanCity:在快樂同時 不要傷害到別人 這是文明人與文明人的尊重。
@焦躁的樹:雖然確實很尷尬, 但只要沒影響別人, 和政府又有什麼關係呢。
鄭州人民公園如今已恢復了往日的寧靜, 對於在公園尬舞, 您又持什麼態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