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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快遞680萬西周青銅鼎 收到時變成碎片!

譚先生說自家有一件西周青銅鼎, 被680萬元價格賣給一“土豪”。 他直接將這件“寶貝”快遞給對方。 結果青銅鼎變成了一塊一塊。 譚先生索賠980萬, 快遞公司願意賠償運單險3萬元。 @錢江晚報

湖南人譚先生真是心大!他說自家有一件祖傳的西周青銅鼎。 今年3月, 被680萬元價格賣給深圳一“土豪”, 接著他就快遞將這件“寶貝”寄給對方。

快遞?我沒聽錯吧?680萬的鼎, 不親自護送一趟, 就像淘寶賣家一樣, 用快遞發個貨?是的, 譚先生就是這樣任性, 然而不幸的是, 快遞箱到深圳後, 打開一看, 青銅鼎壞成一塊一塊了!

譚先生認為,

快遞公司應該賠償“寶貝”的價值及相關損失, 共計980多萬元。 而快遞方面認為, 貨物破損確為己方責任, 但譚先生的寄件單上寫的是“瓷器”, 若早知道是古董文物, 根本不會受理寄件。 而且, 這青銅鼎的真偽與價值也還需要證明檔, 所以, 快遞公司只願意賠償運單險3萬元。

快遞青銅器收貨時被損毀

譚先生是湖南人, 其介紹, 被損毀的夔龍紋雙耳三足圓形鼎是其祖上傳下來的。 此前, 譚先生曾帶著“寶貝”找專家進行過鑒定, 確認為西周時期的青銅器。 其提供的相關鑒定文書顯示, 專家鑒定為西周時期的青銅器, 鑒定意見為“造型端莊、線條嚴謹、鑄造工藝精湛, 鏽色、色漿自然, 無人為做舊痕跡……乃不可多得的青銅藝術珍品, 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及收藏價值。

”但記者發現, 該鑒定文書系專家個人開具的, 並無權威機構的認定。

譚先生表示, 今年3月份, 經一名朋友介紹, 其認識了一名深圳的買家, 雙方簽訂買賣合同。 譚先生提供的相關合同顯示, 被交易的夔龍紋雙耳三足圓形鼎價格合計為680萬元, 譚先生需在4月12日之前將藝術品安全送達深圳, 並由協力廠商見證人王先生到場見證。

譚先生表示, 在簽訂合同後, 買家馬上向協力廠商見證人王先生打了20萬元的保證金。 4月2日下午, 譚先生委託快遞公司將“寶貝”運到深圳, “當時我千叮囑萬囑咐地告訴快遞那邊的, 這是貴重物品一定要小心。 ”

其表示, 寄件時快遞員還收了其78元的包裝費, “把青銅器包得嚴嚴實實的。

”此外, 其表示, 當時還買了150元的運單保險, 投保金額為3萬元。 譚先生表示, 寄件時總價格為900多元, “他們說知道是貴重的東西, 包裝這些都做得很好, 讓我放心。 ”

在寄完件後, 譚先生還收到快遞公司發來的短信提醒, “尊敬的客戶, 你寄往〈深圳市〉的快件已妥妥的打包完畢, 即將出發, 請放心。 收件時間04月02日18時38分, 快件單號:5067xxxx8686。 ”

本以為萬無一失的譚先生卻在第二天貨到深圳時, 被見證人王先生告知, 收貨時“寶貝”已經損毀。 “當時王先生和送貨員當面驗的貨, 發現箱子裡面的東西全碎了。 ”其提供的快遞單顯示, 托寄物為瓷器。 對此, 譚先生解釋稱, 當時快遞員沒有在快遞單寫明物品詳情, “托運的是青銅器, 不好寫明, 只能寫瓷器。 ”

找快遞公司索賠無果

記者看到, 譚先生的“寶貝”裝在一個長約60釐米的快遞箱內, 箱中的物品已經碎成了許多個小碎片。 譚先生表示, 在發現東西損毀後, 其及中間人王先生馬上向快遞公司反映情況, 希望對方能給個說法。

“連續好多天打電話過去要說法, 起初他們讓我等, 但之後又說只能按照投保金額理賠, 也就是找保險公司賠3萬元。 但這顯然不合理啊。 ”譚先生認為, 其通過快遞郵寄古董藝術品, 寄件時藝術品是完好無缺的, 但收貨時卻被損毀, 快遞公司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譚先生表示, “寶貝”賣給買家的價格屬於偏低價格, “專家說保存這麼完好的青銅器, 價格應該上千萬元, 且之前同類型的青銅器在拍賣市場上, 最高的有拍到上億元的。

”譚先生表示, 如果按照快遞公司的說法, 僅按照保險理賠, 遠遠低於青銅器的實際價值。

回應

快遞:公司願擔責但需提供相關證明

對此, 當事快遞公司相關負責人稱, 當時譚先生還郵寄了一個花瓶, 但花瓶完好無損, 僅“夔龍紋雙耳三足圓形鼎”出現損壞的情況。 其稱, 此事確為快遞公司的責任, 公司方面也願意就此事負責, “但是現在說東西是青銅器, 寄件客戶也沒能拿出相應的證明文件。 ”

該名負責人表示, 當時客戶投了150元的運單險, 如今物品出現損壞, 按照正常程式系由客戶提供相關證明進行賠償, 即投保金額的3萬元。 此外, 該名負責人透露, 譚先生聲稱物品價值數百萬元, 要求順豐快遞按原價賠償, “目前我們能賠付的就是運單險的3萬元,有關客戶的要求,我們還在進一步協商中。”

律師說

個人能否持有及買賣西周青銅器?

若真如譚先生所言,其擁有的“夔龍紋雙耳三足圓形鼎”系西周時期的青銅器,那便屬於文物,個人能否持有和買賣?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表示,如果文物是當事人自己家族收藏和傳承的,那麼私人是可以擁有;私人之間買賣也可以,但很多珍貴文物不能賣給外國人,外國人在中國購買文物是有特殊限制的。

若確為西周文物

能否要求全單賠償?

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認為,如果因為快遞公司原因導致客戶郵寄的物品受損,從情理而言,快遞公司應該對客戶郵寄物品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從行業發展角度來看,因為快遞行業主要是服務大眾群體,而且快速公司收取的快遞費往往相對較為便宜,如果因為快遞公司原因導致客戶貴重物品受損,要求快遞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可能會加重快遞公司的負擔,最終是阻礙行業的整體發展,所以現實中,國家法律往往對快遞行業的賠償限額進行了特別約定。

毛律師表示,另外,2013年出臺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版相關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毛律師認為,在上述案例中,正常情況下,如果青銅器的價值確實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消費者理應採取特別的郵寄管道,如果消費者採用普通快遞的模式進行交付貨物,而且也選擇了保價模式,確認了保價的金額僅為3萬元,在此情況下,貨物出現毀損,消費者要求快遞公安按照青銅器的實際市場價值進行賠償,可能難以獲得法院的支持。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快遞公司在運輸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法院在賠償限額方面可能會有所突破,但按青銅器的市場價格來進行賠償,可能性還是較小。

“目前我們能賠付的就是運單險的3萬元,有關客戶的要求,我們還在進一步協商中。”

律師說

個人能否持有及買賣西周青銅器?

若真如譚先生所言,其擁有的“夔龍紋雙耳三足圓形鼎”系西周時期的青銅器,那便屬於文物,個人能否持有和買賣?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表示,如果文物是當事人自己家族收藏和傳承的,那麼私人是可以擁有;私人之間買賣也可以,但很多珍貴文物不能賣給外國人,外國人在中國購買文物是有特殊限制的。

若確為西周文物

能否要求全單賠償?

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認為,如果因為快遞公司原因導致客戶郵寄的物品受損,從情理而言,快遞公司應該對客戶郵寄物品的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從行業發展角度來看,因為快遞行業主要是服務大眾群體,而且快速公司收取的快遞費往往相對較為便宜,如果因為快遞公司原因導致客戶貴重物品受損,要求快遞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可能會加重快遞公司的負擔,最終是阻礙行業的整體發展,所以現實中,國家法律往往對快遞行業的賠償限額進行了特別約定。

毛律師表示,另外,2013年出臺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二版相關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毛律師認為,在上述案例中,正常情況下,如果青銅器的價值確實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元,消費者理應採取特別的郵寄管道,如果消費者採用普通快遞的模式進行交付貨物,而且也選擇了保價模式,確認了保價的金額僅為3萬元,在此情況下,貨物出現毀損,消費者要求快遞公安按照青銅器的實際市場價值進行賠償,可能難以獲得法院的支持。當然,如果有證據證明快遞公司在運輸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法院在賠償限額方面可能會有所突破,但按青銅器的市場價格來進行賠償,可能性還是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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