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集中採購是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包頭市的藥品採購工作在經歷了分散採購、集中採購等階段後, 如今正式進入分類採購新時代。
2000年以前包頭市的公立醫院藥品以分散採購為主。 2002年開始的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結束了各醫療機構“各自為政”的分散採購時代, 實現了以市為單位的集中採購。 集中採購擴大了採購規模, 有效地發揮了規模效應, 降低了藥品採購價格, 實現了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使用的規範化。 經過多年的探索, 包頭市建立了完善的藥品集中採購模式, 在自治區同類工作中取得了領先地位。
2009年自治區藥品集中採購平臺正式開始運行, 包頭市也停止了市級藥品集中招標採購, 全市所有醫療衛生機構正式納入自治區藥品集中採購平臺, 使用藥品全部通過自治區藥采平臺網上集中採購。 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 在保證藥品品質和臨床用藥安全, 規範藥品採購行為, 促進合理用藥, 降低藥品虛高價格, 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遏制醫藥購銷領域不正之風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2009年8月18日, 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9部委發佈了《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 這標誌著我國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正式實施。 基本藥物時代的到來, 使得人民群眾可以獲得更加健全的基本醫療服務,
為了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2015年, 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 內蒙古自治區藥采中心於2016年10月20日, 開始啟動新一輪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標誌著我區藥品集中採購進入了分類採購新時代。 包頭市積極推動新一輪藥品集中採購工作, 目前, 各項工作現已全部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