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準確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開展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煤監〔2017〕11號)和《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開展煤礦安全自檢自改工作的通知》(煤安監監察〔2017〕6號)要求, 現就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和煤礦安全自檢自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儘快啟動煤礦安全“體檢”專項工作。 3月13日前, 各地區體檢工作組要進礦開展工作, 先從管理薄弱、災害嚴重的礦井開始。
二、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和煤礦安全自檢自改工作, 不分先後、同步進行, 不能互為前提、分階段安排。
三、國家煤礦安監局年初部署的5項專項監察工作, 所涉及的監察內容已納入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中統籌安排。 9月底以前不再單獨組織, 四季度根據體檢情況另作安排。
四、在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專項工作和煤礦安全自檢自改工作期間, 各地區要強化屬地監管, 落實駐礦盯守責任, 防止出現責任不落實、盯守不到位等問題。
五、請各省級煤礦安監局抓緊匯總本地區煤礦全面安全“體檢”工作方案和“體檢”內容表格, 於3月10日前報送國家煤礦安監局, 並向各省級人民政府報告。
六、根據“體檢”工作方案, 依照有關標準, 測算專家費用, 于3月15日前報送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連絡人及電話:蔡穩成, 010-64464007;
電子郵箱:jcyc@ china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