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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千名公務員團購房變爛尾樓 開發商曾行賄副市長

海風置業以拿地為由、經過各局長共同簽字, 將億元購房資金從銀行支出, 卻並未用於建設五大局職工住宅樓。 記者注意到, 在曾經備受關注的煙臺市原副市長王國群受賄案中, 李忠生的名字出現在收受賄賂詳單中。

項目現場仍是一個大坑 唐洪濤/攝

中房報記者 唐洪濤 煙臺報導

“2014年, 局長突然說:房子蓋不起來了, 錢也要不回來了, 你們自己維權吧。 我們才知道上當了, 心裡別提有多難受了。

我們許多人都為此申請了公積金貸款, 如今有人已經連本帶息還清了貸款, 房子卻蓋不起來了。 ”

老王說到房子的事情時, 情緒難以抑制。

老王是煙臺市地稅局職工, 和他一樣, 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食藥監局、鹽務局, 主要負債包括拖欠鳳凰山莊專案A區C區工程款、拖欠廟後村村民補償金、銀行貸款——負債合計近5億元。

獲悉此事後, 千名公務員開始走上了漫漫維權路,

遊行、上訪、聲討開發商。 其中, 在2015年, 煙臺市地稅局數百名被騙公務員在辦公樓前身著制服、拉起橫幅維權, 一直堅持了一個月。

2015年5月16日, 煙臺地稅局公務員維權代表給煙臺市委、市政府寫信, 提出如下訴求:“1.希望市政府出面協調, 順利完成開發。 如開發無望, 要求返還房款。 2.開發商公司法人代表李忠生在經營期間, 以白條形式套取現金5000萬元, 在港澳購物消費送禮270萬元, 挪用6900萬元用於其南部實業開發, 偷逃註冊資金1億元, 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3.要求市政府對鳳凰山莊專案審批立項過程中存在的違規行為予以追究說這是五大局的團購房, 資金已經到位了, 五大局嘛, 我們相信他們, 就過來幹了。 一開始就沒付款, 全部都是我司墊資。

整個車庫3.6萬平方米, 算2000元一平方米, 就是7200萬元。 後來我們看開發商李忠生不付款, 就停工了。 ”“現在我們跟李忠生是冤家了, 這事在中天集團都出名了。 我們瞭解到項目前期資金是到位的, 後來煙臺一位副市長出問題了, 市政府就要把萬科地產引過來接手, 結果沒協調好, 工程就全方位癱瘓了。 我們曾起訴到法院, 結果法院去年說某個領導已經打招呼了, 煙臺市政府已經參與了, 不能宣判。 現在煙臺市政府在審計, 我們要配合他們對賬, 工人們都吃住在工地上, 工資、費用都是我們自己墊的, 我們的塔吊、鋼筋、鋼管、範本等材料也全都報廢了。 煙臺市政府本來說2016年底給解決, 到現在也沒結果。 ”

煙臺本土建築商嘉鴻建築的孫總同樣叫苦不迭:“海風置業欠我們的款就有1個多億,

我們企業被拖得快倒了。 沒辦法, 我現在也加入了維護權利的隊伍中了。 ”

開發商與記者打遊擊

4月8日下午, 記者撥通了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忠生的電話, 李忠生說他人在濟南, 無法見面, 對於煙臺市“五大局”團購建房一事, 他只是說“政府已有檔, 政府在解決, 我們在配合審計, 我們就聽政府的, 現在就等政府的信兒”。

但是, 記者隨後前往位於煙臺市芝罘區臥龍經濟園區的海風工業園, 卻在辦公室裡見到了李忠生本人。 對於在電話中說的“人在濟南”, 李忠生改口為“濟南的客人剛來”。 在回應團購建房一事時, 他從抽屜裡拿出了煙臺市政府的《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裡寫了海風置業退出、項目整體轉讓。 我現在是聽政府的, 全力以赴配合政府, 自己說了不算, 現在正在緊鑼密鼓地審計, 之後再聽政府安排。 至於這些公務員退房、退錢怎麼退, 我都不知道, 我就是個退出單位, 市政府開會從來不叫我, 我從來沒參加過。 ”記者無法相信地提問:“從來沒叫過你嗎?”李忠生又一次改口:“後來沒叫我, 從2014年以後沒叫我。 ”

有消息人士曾向記者透露, 李忠生曾在部隊幹休所當兵, 復員後, 回到老家海陽, 在有關領導的關照下, 李忠生到煙臺市建委當了臨時工, 先後給多位領導當過司機。 對此“背景說”, 李忠生斷然否認:“你別聽他們胡說八道。 我要是有背景, 還至於到現在嗎?你也別跟我談這些潛規則, 對於潛規則,我明白得很。我只能跟你說,我一切都聽政府的。”

審計發現開發商“乾坤大挪移”

4月10日上午,記者採訪了負責對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煙臺市地稅局副局長孫永強,他說目前煙臺市由一名副市長負責協調解決此事,明確萊山區和煙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作為牽頭責任單位,煙臺市地稅局、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鹽務局作為配合責任單位,進行審計,並制訂了海風置業公司退出、專案轉讓方案。“我們委託了兩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目前審計基本結束,審計表明海風置業確已資不抵債,下一步工作基本思路是海風置業退出,李忠生也表態願意退出,再由其他公司接盤該項目。”

記者從一份煙臺中山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做出的《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審計報告》瞭解到,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12月23日,註冊資本為50萬元,其中李忠生出資45萬元,占90%,出資方式為實物。2007年1月,註冊資本由50萬元增至1000萬元,增加的註冊資本由資本公積轉增資本665萬元,以貨幣出資285萬元。2008年6月,註冊資本由1000萬元增至5000萬元,由股東以貨幣方式增資。2014年4月,註冊資本由5000萬元增至11000萬元。2015年3月21日帳面資產總額146259余萬元,負債總額153729余萬元,淨資產-7469余萬元。

孫永強證實李忠生曾在煙臺市建委辦公室當過司機,他介紹說,審計發現,海風置業增資至1000萬元屬實,但是,增資至1億元,卻未到賬;同時發現海風置業以拿地為由、經過各局長共同簽字,將3.6億元購房資金從銀行支出,卻並未用於建設“五大局”職工住宅樓,而是建造了一批商品房,賣了13萬平方米,銷售所得7.3億元,而後將這筆資金用於煙臺南部實業開發。關於此購房資金的使用,曾有一份檔《購房款使用和監管辦法》,其中規定:“購房資金存在恒豐銀行,由海風公司、地稅局、品質技術監督局、工商局、恒豐銀行各派兩名代表成立購房資金使用監管小組,恒豐銀行必須嚴格按照監管小組成員簽字通過的計畫撥款,出具支票時,需有海風公司、地稅局、品質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四家單位共同蓋章,嚴格做到專款專用。”孫永強說:“李忠生是否涉嫌挪用購房資金,應由公檢法機關定性。目前我們要做的就是把職工的錢追回來,爭取利益。之前李忠生說一分錢沒有了,錢哪兒去了?花在地上了;地在哪兒?老百姓的地還沒拆出來。總之,市領導非常重視此事,目前解決方案正在議。”

【延伸閱讀】

開發商曾經行賄煙臺市原副市長

記者注意到,在曾經備受關注的煙臺市原副市長王國群受賄案中,李忠生的名字出現在收受賄賂詳單中。

2015年4月9日上午,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九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備受社會關注的煙臺市原副市長王國群受賄案。檢方指控,1996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王國群在擔任原海陽縣縣長、海陽市市長、海陽市委書記、煙臺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市政府特邀諮詢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專案規劃審定、建設工程規劃變更、商品房預售許可、征地補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9個單位和個人送予的現金、銀行卡、購物卡以及房產置換差價等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438余萬元。收受賄賂詳單中,收受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忠生6.4萬元人民幣赫然在列。同年5月26日,王國群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在記者拿到的一份2005年8月31日的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請示件閱示單中,王國群曾就“關於解決機關幹部住房的請示”(來源單位: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做過批示:“請開發辦按舊村改造政策依據規劃研究測算該村開發方案,國土局優先供地,適時公開出讓,房管研究住房政策,盡力促成。”

而在2017年1月公佈的煙臺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第三批誠信“黑榜”中,煙臺海風實業有限公司、李忠生分別以企業、自然人的形式上榜。

對於潛規則,我明白得很。我只能跟你說,我一切都聽政府的。”

審計發現開發商“乾坤大挪移”

4月10日上午,記者採訪了負責對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煙臺市地稅局副局長孫永強,他說目前煙臺市由一名副市長負責協調解決此事,明確萊山區和煙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作為牽頭責任單位,煙臺市地稅局、質監局、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鹽務局作為配合責任單位,進行審計,並制訂了海風置業公司退出、專案轉讓方案。“我們委託了兩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目前審計基本結束,審計表明海風置業確已資不抵債,下一步工作基本思路是海風置業退出,李忠生也表態願意退出,再由其他公司接盤該項目。”

記者從一份煙臺中山會計師事務所2015年做出的《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審計報告》瞭解到,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成立於1996年12月23日,註冊資本為50萬元,其中李忠生出資45萬元,占90%,出資方式為實物。2007年1月,註冊資本由50萬元增至1000萬元,增加的註冊資本由資本公積轉增資本665萬元,以貨幣出資285萬元。2008年6月,註冊資本由1000萬元增至5000萬元,由股東以貨幣方式增資。2014年4月,註冊資本由5000萬元增至11000萬元。2015年3月21日帳面資產總額146259余萬元,負債總額153729余萬元,淨資產-7469余萬元。

孫永強證實李忠生曾在煙臺市建委辦公室當過司機,他介紹說,審計發現,海風置業增資至1000萬元屬實,但是,增資至1億元,卻未到賬;同時發現海風置業以拿地為由、經過各局長共同簽字,將3.6億元購房資金從銀行支出,卻並未用於建設“五大局”職工住宅樓,而是建造了一批商品房,賣了13萬平方米,銷售所得7.3億元,而後將這筆資金用於煙臺南部實業開發。關於此購房資金的使用,曾有一份檔《購房款使用和監管辦法》,其中規定:“購房資金存在恒豐銀行,由海風公司、地稅局、品質技術監督局、工商局、恒豐銀行各派兩名代表成立購房資金使用監管小組,恒豐銀行必須嚴格按照監管小組成員簽字通過的計畫撥款,出具支票時,需有海風公司、地稅局、品質技術監督局、工商局四家單位共同蓋章,嚴格做到專款專用。”孫永強說:“李忠生是否涉嫌挪用購房資金,應由公檢法機關定性。目前我們要做的就是把職工的錢追回來,爭取利益。之前李忠生說一分錢沒有了,錢哪兒去了?花在地上了;地在哪兒?老百姓的地還沒拆出來。總之,市領導非常重視此事,目前解決方案正在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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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曾經行賄煙臺市原副市長

記者注意到,在曾經備受關注的煙臺市原副市長王國群受賄案中,李忠生的名字出現在收受賄賂詳單中。

2015年4月9日上午,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九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了備受社會關注的煙臺市原副市長王國群受賄案。檢方指控,1996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王國群在擔任原海陽縣縣長、海陽市市長、海陽市委書記、煙臺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市政府特邀諮詢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專案規劃審定、建設工程規劃變更、商品房預售許可、征地補償、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19個單位和個人送予的現金、銀行卡、購物卡以及房產置換差價等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438余萬元。收受賄賂詳單中,收受煙臺海風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忠生6.4萬元人民幣赫然在列。同年5月26日,王國群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在記者拿到的一份2005年8月31日的煙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請示件閱示單中,王國群曾就“關於解決機關幹部住房的請示”(來源單位: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做過批示:“請開發辦按舊村改造政策依據規劃研究測算該村開發方案,國土局優先供地,適時公開出讓,房管研究住房政策,盡力促成。”

而在2017年1月公佈的煙臺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第三批誠信“黑榜”中,煙臺海風實業有限公司、李忠生分別以企業、自然人的形式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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