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5日訊 欣泰電氣今日午間公告稱, 公司5月4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 駁回欣泰電氣請求撤銷被訴處罰決定及被訴覆議決定的訴訟請求。 對此, 欣泰電氣表示, 公司將在有效時日內, 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據悉, 2016年12月8日, 欣泰電氣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覆議決定書》, 決定書決定維持對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為此, 欣泰電氣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訴訟的相關書面檔, 被獲受理。
經審查, 法院認定, 證監會處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 證據充分,
根據此前披露, 根據欣泰電氣違法行為, 證監會決定對欣泰電氣責令改正, 給予警告, 並處以832萬元罰款。 另外, 被訴處罰決定還對溫德乙等17人作出相應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