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9月當街砍殺女友47刀致死, 15日二審開庭, 張彥文向法官訴苦“無期徒刑太重了, 希望改判有期徒刑”。
據東森新聞雲報導,
臺北地院一審依殺人等8罪判張彥文無期徒刑, 褫奪公權終身。 臺北地院本應判處極刑, 但考量到張彥文曾經有過家暴的陰影, 且願意認罪, 沒有前科;此外, 他是台大碩士畢業, 在未來接受心靈跟精神的治療的話, 有教化可能。
死者的母親在一審法庭上痛批張彥文說詞只是在狡辯, 根本感受不到誠意。 委任律師李慧珠受訪時提到, “被害人媽媽覺得根本沒有感受到張的誠意, 也沒達成和解, 覺得判決過輕, 因此請求檢察官上訴”。 另外, 張彥文承認殺人,
據台“聯合報”報導, 15日開庭時, 張彥文面容憔悴, 認為無期徒刑太重, 希望法官判輕一點。 檢方則認為張獲判無期徒刑量刑太輕, 並向法官求處死刑。 臺北地院15日整理證據, 定於24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