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通過4S店網購寶馬二手車, 銷售頁面承諾:實車照片里程數真實無事故。 事後, 消費者發現車輛名下存在兩起事故, 4S店認為其對承諾存在誤解。 海澱法院經審理, 認定該承諾應案通常意義理解, 4S店構成違約, 遂判決返還購車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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