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5月5日訊 為了一飽口福, 女婿陪著老丈人夜晚乘船捕捉青蛙, 結果被人舉報“住”進了派出所。 昨天下午, 城南警方表示, 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依法取保候審。
伍佑派出所民警李海盛說, 4月21日晚7點多鐘, 他和輔警張桂春接110指令稱, 有人在城南新區伍佑街道珠溪銘苑社區附近一條小河裡電麻魚。 他們趕到現場時, 發現河中央及河畔有3個亮光, 且不停移動, 情況可疑。
“當時, 有兩個人頭戴照明燈乘船停在河中央, 岸邊有一個人滅燈後跑了。 ”李海盛說, “我們責令二人把船停靠到岸邊, 當時船上放有電麻魚設備,
隨後, 二人被民警依法帶至派出所調查。 經查, 64歲的彭某在伍佑街道經營水產生意, 另一名男子是他的女婿黃某, 二人對抓捕青蛙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彭某辯稱, 他知道抓青蛙不對, 卻沒想到這也違法。
李海盛說, 青蛙雖是“三有動物”, 不屬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違反狩獵法規, 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 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只以上的,
市濕地與野生動植物保護站副站長田偉說, 青蛙體內含有寄生蟲, 儘管經鹽淹、高溫處理可以消滅寄生蟲, 但是由於農田裡施用農藥, 昆蟲體內也積聚了部分農藥, 青蛙吞食了這些昆蟲會染上農藥, 人再食用含毒青蛙, 容易引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