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快訊#今天下午,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 由環保部部長陳吉甯答記者。
在這兩個因素中,
這意味著在一個地區環境的容量是隨著氣象條件變化的, 在冬季更容易形成靜穩天氣的條件, 所以冬季的環境容量是比較低的。 但是冬季要取暖, 又會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 這一減一增, 導致了冬季頻繁出現重污染天氣。 這是氣象因素。
第二個因素是排放量。 排放量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所以它是一個可控因素。 環保工作的目標就是把這個人為污染物排放量盡可能減下去, 減到最小環境容量允許的排放量, 就會減少甚至不發生重污染天氣。
“一般來講, 環境問題不是短期、兩三年可以解決的, 需要一個比較長的時間, 所以當我們判斷一個環境污染控制策略是不是有效, 需要把這些起波動作用的氣象條件排除出去。 這樣我們才知道採取的措施方向對不對, 力度夠不夠,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工作方法”, 陳吉寧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