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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基本工資大約占全部工資30% 工資結構合理嗎?

據悉公務員工資由四個方面構成:一是基本工資, 二是津貼, 三是補貼, 四是獎金。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即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

是工資結構的主體, 也是確定公務員退休金、撫恤金等項目的主要依據。

二、津貼和補貼

津貼由地區津貼和崗位津貼構成, 其中地區津貼又包括地區附加津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公務員的補貼制度還在改革之中, 有待將來的配套法規作出具體規定。

三、獎金

獎金實際上是指公務員的年終一次性獎金, 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公務員均可享受。

四、津貼、補貼和獎金是公務員工資的重要組成部分和補充 。

公務員工資一般是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 全部工作年限滿30年的, 按85%的比例計發。 此外還有各類津補貼, 各地標準不一樣。

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方案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

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資調整勢在必行, 此次改革,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工資比重將是“一增一減”, 即減少津貼補貼的額度轉給基本工資, 從而增加基本工資的占比, 公務員基本退休金也應適時調整。 其調節辦法是:在國家統一調整生活必要品價格時, 退休公務員可按公務員併入基礎工資的補貼數額增加退休金;在職公務員根據企業相當人員的工資水準和物價變動指數調整工資標準時, 退休公務員可按調整工資標準的幅度度相應提高基本退休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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