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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貓積分竟然可以這樣用?刷單團夥騙天貓671萬!

日前, 江蘇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對一起詐騙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8名被告採用“刷單”的方式套取天貓商城共計7億多積分, 套現671萬構成詐騙罪, 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二年零六個月不等, 並處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金。

天貓店主改行“刷單”

檢方指控, 天貓店主陸某等人利用6家網店, 製造虛假網路商品交易, 然後通過虛假交易換取了真實的積分, 最後退貨並利用積分套現獲利。 檢方調查顯示, 陸某等人在短短的幾十天內, 製造了14億多元的交易量, 獲取7億多天貓積分, 騙取天貓公司671萬餘元。

據檢方介紹, 陸某等人從網上大量購買未使用過的淘寶帳號, 以及相應的登錄密碼、支付密碼等資訊, 並配合自動拍下商品、自動付款、自動發貨、自動確認收貨、自動維權退貨、自動同意退貨退款、自動用積分購物等多種軟體, 進行大量的虛假交易套取積分。

陸某交代, 因為按照交易量給手下的員工提成, 手下一天做幾百單的“買賣”是常事。 不過套來的積分絕大多數都進了陸某自己的口袋, 給員工的提成微乎其微。

天貓反作弊系統遭質疑

據檢方介紹, 陸某等被告利用的不是普通的天貓平臺交易, 而是天貓商城的“生日特權”功能。 按照天貓商城的政策, 消費者在個人資料中的生日期間消費1萬元以上, 可獲贈5000分的積分, 價值人民幣50元。 用戶在商家購買商品並使用積分後, 天貓會將相應的資金付給店家。 也就是說, 這筆50元的積分是天貓商城贈送給用戶的。

辦案檢察官透露, 2015年10月底至11月20日,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 陸某等人利用6家店鋪, 冒充10萬多個天貓商城會員, 形成虛假交易額高達14億多元,

獲取7億多積分, 實際騙取人民幣671萬餘元。 陸某等人犯案的手法並不隱晦, 幾家店鋪裡交易最高的只有三種虛假商品:一種5元的, 用於啟動會員資格, 一種1萬元的, 用於獲取最高額的5000積分, 一種50.01元, 用於積分套現。 除了套現, 所有交易都會在完成後退款, 以便回收資金。

按照阿裡巴巴方面的說法, 天貓商城擁有一支龐大的工程師隊伍, 通過機器學習的方法對虛假交易進行審查, 一旦發現第一時間處理。 但實際上陸某等人瘋狂“刷單”是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 被江蘇警方在調查另一起案件時發現的, 而非阿裡巴巴主動報警。 阿裡巴巴方面在案發後表示, 公司已經及時對生日雙倍積分的規則進行了完善,

類似案件不再有重演的空間。

“騙積分”案件有先例

據瞭解, 在法庭上, 陸某等人的辯護律師都提交了無罪的辯護意見。 陸某方面認為, 自己的行為只是為了提高店鋪的信譽度, 是規則允許下的交易, 只能說鑽了規則的漏洞, 並不構成詐騙。 但法院審理認為, 陸某等人具備主觀上的故意, 客體上也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 而且最終每個犯罪嫌疑人根據刷單量分配了贓款, 構成詐騙罪既遂無疑。 最終, 法院裁定陸某等8人詐騙罪成立, 分別判處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二年零六個月不等, 並處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金。 目前, 8被告已經提起上訴。

據瞭解, 雖然詐騙7億多天貓積分, 套現671萬的案值聽上去很是誇張, 但實際上, 本案還不是國內最大的電商積分詐騙案。

去年12月, 北京市二中院以詐騙罪判處京東店主鄧某有期徒刑11年。 鄧某此前通過“自買自賣”虛假交易騙取“京豆”價值800余萬, 被京東發現後報警案發。

文|張一天

編輯|王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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