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蘇南通市崇川區法院對一起詐騙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法院認定8名被告採用“刷單”的方式套取天貓商城共計7億多積分, 套現671萬構成詐騙罪, 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二年零六個月不等, 並處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金。
天貓店主改行“刷單”
檢方指控, 天貓店主陸某等人利用6家網店, 製造虛假網路商品交易, 然後通過虛假交易換取了真實的積分, 最後退貨並利用積分套現獲利。 檢方調查顯示, 陸某等人在短短的幾十天內, 製造了14億多元的交易量, 獲取7億多天貓積分, 騙取天貓公司671萬餘元。
據檢方介紹, 陸某等人從網上大量購買未使用過的淘寶帳號, 以及相應的登錄密碼、支付密碼等資訊, 並配合自動拍下商品、自動付款、自動發貨、自動確認收貨、自動維權退貨、自動同意退貨退款、自動用積分購物等多種軟體, 進行大量的虛假交易套取積分。
天貓反作弊系統遭質疑
據檢方介紹, 陸某等被告利用的不是普通的天貓平臺交易, 而是天貓商城的“生日特權”功能。 按照天貓商城的政策, 消費者在個人資料中的生日期間消費1萬元以上, 可獲贈5000分的積分, 價值人民幣50元。 用戶在商家購買商品並使用積分後, 天貓會將相應的資金付給店家。 也就是說, 這筆50元的積分是天貓商城贈送給用戶的。
辦案檢察官透露, 2015年10月底至11月20日, 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 陸某等人利用6家店鋪, 冒充10萬多個天貓商城會員, 形成虛假交易額高達14億多元,
按照阿裡巴巴方面的說法, 天貓商城擁有一支龐大的工程師隊伍, 通過機器學習的方法對虛假交易進行審查, 一旦發現第一時間處理。 但實際上陸某等人瘋狂“刷單”是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 被江蘇警方在調查另一起案件時發現的, 而非阿裡巴巴主動報警。 阿裡巴巴方面在案發後表示, 公司已經及時對生日雙倍積分的規則進行了完善,
“騙積分”案件有先例
據瞭解, 在法庭上, 陸某等人的辯護律師都提交了無罪的辯護意見。 陸某方面認為, 自己的行為只是為了提高店鋪的信譽度, 是規則允許下的交易, 只能說鑽了規則的漏洞, 並不構成詐騙。 但法院審理認為, 陸某等人具備主觀上的故意, 客體上也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 而且最終每個犯罪嫌疑人根據刷單量分配了贓款, 構成詐騙罪既遂無疑。 最終, 法院裁定陸某等8人詐騙罪成立, 分別判處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至十二年零六個月不等, 並處20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罰金。 目前, 8被告已經提起上訴。
據瞭解, 雖然詐騙7億多天貓積分, 套現671萬的案值聽上去很是誇張, 但實際上, 本案還不是國內最大的電商積分詐騙案。
文|張一天
編輯|王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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