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柏林5月5日電德國埃森檢察機關日前對面對昏倒老人見死不救的4人提起訴訟。 如罪名成立, 這4人將面臨最高1年監禁。
據當地媒體報導, 去年10月, 一名82歲老人昏倒在北萊茵-威斯特法倫州(簡稱“北威州”)博爾貝克一家銀行的自助大廳內, 先後有4人目睹, 但均視而不見, 直到第5人出現, 才聯繫醫生急救。 老人隨後在醫院不治身亡。
埃森檢察機關檢察長比吉特·於爾根斯日前向媒體確認將對4人起訴。 這三男一女年齡在39歲至62歲之間不等, 均來自北威州。 其中兩人稱當時以為老人是銀行大廳內經常見到的流浪漢,
但檢方對兩人的解釋不予認可, 認為老人躺倒的位置在大廳正中, 且隨身並沒有流浪漢常備的睡袋、包裹等物件。
一旦此案開審且罪名成立, 4人將面臨最高1年的監禁或罰金。 根據德國刑法典第323條c款, 意外事故、公共危險或困境發生時, 若當時情況允許, 尤其對施救者不存在重大危險且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時而不進行救助, 這種行為將被處以1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