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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治水”治的是哪個水?《科學》刊四文探討大洪水傳說及夏朝的歷史真實性

【導讀】去年8月, 《科學》(Science)雜誌刊登中外學者合寫的論文“西元前1920年潰壩的洪水, 為中國的大洪水傳說和夏代提供了歷史依據”, 引起學界與公眾的廣泛關注。

在這篇文章中, 南京師範大學的吳慶龍研究員帶領一支國際科學團隊試圖為華夏歷史“口說無憑”的源頭提供新的事實依據。 他們模擬重建了在青藏高原邊界發現的一處遠古滑坡壩遺址, 並證明了因滑坡壩形成的堰塞湖崩潰時, 瞬間傾瀉而出的洪水足以造成黃河下游的改道和綿延的洪災事件。 文章分析稱, 這次潰堤與中原地帶大規模的文化轉型事件在時間上十分貼合, 似乎與“大禹治水”的傳說故事不謀而合, 為中華文明的起源提供了史籍、考古證據之外的另一種形式的佐證。

今年3月31日, 《科學》以12頁篇幅登載4篇評論, 均來自華人學者, 對該文作者提出了質疑。

第一篇作者來自中科院地理科學和自然資源研究所吳文祥團隊,

他們認為吳文有五處證據薄弱。

第二篇來自香港大學商業與經濟系韓劍秋, 他通過分析吳文的資料和方法, 發現他們關於堰塞湖規模、年齡, 以及潰決洪水的洪峰流量等結論都無法證實。 他認為潰決洪水是暫態的, 洪峰流量不能用曼甯公式來重建。

第三篇來自陝西師大旅遊與環境學院黃春長團隊。 該團隊長期致力於黃河上游青藏高原東北部環境敏感帶環境變化和人地關係演變的考察。 他們認為吳文中對西元前1920年積石峽的巨大潰決洪水的沉積證據為誤判。

三篇文章都認為, 積石峽古堰塞湖形成消亡於約8000—5500年前, 因而與大約4000年前的喇家聚落毀滅不存在關係, 進而表示積石峽潰決洪水對大洪水傳說及夏朝的歷史真實性的支持證據不足。

最後一篇是原文作者南京師範大學地理科學學院吳慶龍團隊的回應。 他們對三篇評論提出的幾個核心問題即積石峽巨大潰決洪水的證據、潰決洪水的洪峰流量、積石峽堰塞湖的年齡、二裡頭文化起始年代、積石峽潰決洪水與中國傳說大洪水及夏朝的歷史真實性一一作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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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和千里之外的洪水

文/張經緯

最新一期的《科學》雜誌上刊登了一篇題為Outburst flood at 1920 BCE supports historicity of China’s Great Flood and the Xia dynasty的文章, 這個冗長的標題直譯成中文大致是《西元前1920年潰壩的洪水, 為中國的大洪水傳說和夏代提供了歷史依據》(以下簡稱《洪水》)。 作者是受聘于南京師範大學地理科學學院的吳慶龍及其團隊。

該文在近期引起的新聞效應來自兩點:首先, 吳慶龍的研究被這本頗具影響力的科學雜誌報導, 說明了該研究具有一定科學價值;其次, 這項研究為中國進展緩慢的古史研究提供了貌似“科學”的證據, 自然也令一直等待“大新聞”的媒體興奮不已。

雖然, 這篇文章標題中的每個關鍵字, 都足以引發好奇, 但令人欣慰的是, 中國考古學界至少對這一新聞表示了足夠的克制, 沒有被論文標題暗示的突破性成果和新聞媒體的熱情所感染。 那麼, 學界對此項重要研究該報以何種態度?這樣一篇具有科學價值的論文, 到底有著怎樣的史學意義?

從堰塞湖到上古史

吳慶龍作為地理科學研究者, 如何走上古史研究的道路?他早先接受地質學、地理學訓練, 分別於中國地震局地質研究所地震動力學國家重點實驗室、北大文博學院進行過博士後研究工作。 在國家自然基金資料庫中, 可以檢索到吳慶龍在2009年時就申請的“黃河上游積石峽古堰塞事件及古災害研究”。 這和《洪水》一文中自述,他是在青海東部考察湖泊的過程中,對黃河上游甘肅、青海交界處積石峽的一處滑坡壩遺跡產生了興趣,保持一致。也就是說,正是對黃河上游古地質學的研究,引發了他對中國上古史的興趣。

引起他注意的積石峽位於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和民和土族自治縣之間,全長25公里。這處滑坡壩遺跡處於靠近循化位置。顧名思義,滑坡壩是山體滑坡在河流上造成的天然“大壩”,壩體圍成的蓄水區域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堰塞湖。吳慶龍的野外調查發現,殘餘壩體較現代黃河水位高240米,沿峽谷延伸1300米。根據壩體長度和河道流量值估算,壩體當時可能阻塞了黃河達6至9個月之久,蓄積了120億至170億立方米的湖水,以至於潰壩後形成110至135米的潰口,短期內釋放了110億至160億立方米的湖水。

《洪水》一文的上半部分,基本都是有關這次堰塞湖潰壩的研究,可以歸納為一項非常嚴謹的自然科學考察。對這次潰壩與洪水規模的估測,從實證的角度看都毫無疑問。因為,我們今天還可以發現,以綠片岩碎片和紫褐色泥岩為主的洪水沉澱物,在積石峽下游的民和縣的官亭盆地的不同區域可達到7米至50米不等,這些都是洪水發生過的確鑿證據。

喇家遺址的貢獻

接下去,文章開始推測這一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非常幸運,滑坡壩下游的官亭鎮上,有一處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喇家遺址——發現於上世紀90年代。這處大型聚落遺址於1999年開始發掘,2002年被評為當年全國十大考古發現,現在已經建有遺址博物館。其與眾不同之處在於,這是一處突發災難性事件遺址,通俗地講,一場突如其來的自然災難掩埋了一個古代村落,使聚落中的古人遺骸和屋內陳設保持了災難瞬間的情景。所以也被稱作“東方的龐貝”。

導致喇家遺址掩埋的自然原因在發掘之初已被考古工作者揭示:房屋倒塌及開裂跡象表明,是一場地震導致了喇家聚落的崩塌。同時,在喇家遺址地震裂痕的上方,完全覆蓋著和整個官亭盆地一樣的洪水沉澱物。《洪水》一文很有創見地提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觀點,“毀滅了喇家聚落,並造成積石峽上游滑坡壩的,很可能是同一場地震,因為遺址倒塌的殘骸就位於堰塞湖潰壩後形成的洪水沉澱物上。”

這項發現使地震及堰塞湖形成的時間判定變得異常簡單。吳慶龍的合作者從沉澱物下方和上方分別提取了碳屑樣品,用碳14加速器質譜法(AMS)測定,認為這場洪水的發生時間在西元前2129至1770年之間。同時,他們還通過對這場地震中喪生的、遺址中的3名6歲至13歲兒童遺骸的骨骼樣品進行碳14測定,將洪水確定在大約西元前1920 年。

有關地震及潰壩洪水的時間同樣沒有問題,因為,從方法到結論,這都與當時考古工作者對遺址的定年保持一致。考古研究對喇家文化的斷代早有結論,認為其屬於發源于甘青交界處洮河流域的齊家文化(西元前2300年至西元前1500年)中晚期。

到此,這項有關地震和洪水的研究都沒有超出《洪水》作者可控的範圍,並在原有認識的基礎上作出一些推進工作。比如,創建性地指出了喇家聚落和積石峽堰塞湖的形成,是同一場地震的結果。並導致了數月後,倒塌的聚落上方被高達數米的洪水沉澱物覆蓋,使遺址內部保持了較為理想的埋藏環境,能讓今天的考古工作重現聚落當年的場景。

充滿童趣的減法題

如果說《洪水》有關地震堰塞湖的研究完美揭示了喇家遺址形成的因果性過程,那麼接下去的闡述則讓人無法感覺到科學精神的價值。文章隨後評估了這場洪水的峰值,通過堰塞湖容積和壩高估算,洪峰最高達到400000m3/s,是黃河積石峽段平均流量的500倍。比較一下,今年7月長江第1號洪水的峰值,不過是50000 m3/s,只達《洪水》估值黃河潰壩的八分之一。由此看來,這一積石峽潰壩造成的洪水不但是中國史前第一大洪水,而且稱之為中國歷史第一洪水也不為過。

隨後,文章還對比了1967年金沙江支流雅礱江山體滑坡的情況。當時在雅礱江上游形成了170米高的天然壩,聚積了6.4億立方米的湖水,9天后潰壩,對下游的影響達1000公里。由此,作者大膽設想,積石峽壩體估測蓄水達110億至160億立方米,潰壩後的洪水“可以輕鬆到達下游2000公里之外”。通過豐富的想像,作者認為,黃河上游的洪峰可以對2000公里外的平原造成巨大影響,而那裡就是傳說中“大禹治水”發生過的中原地區,“這一事件在這些社會的集體記憶中代代相傳,形成了西元前1000年時的大洪水敘述。”

且不論“大禹治水”傳說的真實性,《洪水》將黃河上游甘青交界處的這一潰壩事件,與發生在中原地區的傳說聯繫起來,竟然只是憑藉《尚書·禹貢》與《史記》中的兩句話:“(貢物者)浮于積石,至於龍門、西河,會於渭汭”及“導河、積石,至於龍門”。其中提到“積石”二字,聯繫《禹貢》上下文看,只可能位於陝北、晉北之交。而甘、青交界的積石山、積石鎮之得名,則要到隋文帝之時。因此,將晉、陝的地名誤以為是甘、青之“積石”,完全犯了望文生義之錯。

最令人啞然失笑的是,該文作者以積石山潰壩的西元前1920年作為準確紀年。在此基礎上,再根據《史記》傳說中,所謂禹的父親鯀治水9年不成,而大禹治水13年乃成云云,做了一道極為簡單而又不嚴謹的減法題——直接在1920後面減去20,言之鑿鑿地認定夏代開始的時間就是西元前1900年,以此為夏代紀年的計算提供新的標準。這樣一個充滿童趣的斷代方案,差不多秒殺了所有古史研究者的實踐。(本文原載於2016年8月12日《文匯學人》)

這和《洪水》一文中自述,他是在青海東部考察湖泊的過程中,對黃河上游甘肅、青海交界處積石峽的一處滑坡壩遺跡產生了興趣,保持一致。也就是說,正是對黃河上游古地質學的研究,引發了他對中國上古史的興趣。

引起他注意的積石峽位於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和民和土族自治縣之間,全長25公里。這處滑坡壩遺跡處於靠近循化位置。顧名思義,滑坡壩是山體滑坡在河流上造成的天然“大壩”,壩體圍成的蓄水區域就是我們經常提到的堰塞湖。吳慶龍的野外調查發現,殘餘壩體較現代黃河水位高240米,沿峽谷延伸1300米。根據壩體長度和河道流量值估算,壩體當時可能阻塞了黃河達6至9個月之久,蓄積了120億至170億立方米的湖水,以至於潰壩後形成110至135米的潰口,短期內釋放了110億至160億立方米的湖水。

《洪水》一文的上半部分,基本都是有關這次堰塞湖潰壩的研究,可以歸納為一項非常嚴謹的自然科學考察。對這次潰壩與洪水規模的估測,從實證的角度看都毫無疑問。因為,我們今天還可以發現,以綠片岩碎片和紫褐色泥岩為主的洪水沉澱物,在積石峽下游的民和縣的官亭盆地的不同區域可達到7米至50米不等,這些都是洪水發生過的確鑿證據。

喇家遺址的貢獻

接下去,文章開始推測這一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非常幸運,滑坡壩下游的官亭鎮上,有一處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喇家遺址——發現於上世紀90年代。這處大型聚落遺址於1999年開始發掘,2002年被評為當年全國十大考古發現,現在已經建有遺址博物館。其與眾不同之處在於,這是一處突發災難性事件遺址,通俗地講,一場突如其來的自然災難掩埋了一個古代村落,使聚落中的古人遺骸和屋內陳設保持了災難瞬間的情景。所以也被稱作“東方的龐貝”。

導致喇家遺址掩埋的自然原因在發掘之初已被考古工作者揭示:房屋倒塌及開裂跡象表明,是一場地震導致了喇家聚落的崩塌。同時,在喇家遺址地震裂痕的上方,完全覆蓋著和整個官亭盆地一樣的洪水沉澱物。《洪水》一文很有創見地提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觀點,“毀滅了喇家聚落,並造成積石峽上游滑坡壩的,很可能是同一場地震,因為遺址倒塌的殘骸就位於堰塞湖潰壩後形成的洪水沉澱物上。”

這項發現使地震及堰塞湖形成的時間判定變得異常簡單。吳慶龍的合作者從沉澱物下方和上方分別提取了碳屑樣品,用碳14加速器質譜法(AMS)測定,認為這場洪水的發生時間在西元前2129至1770年之間。同時,他們還通過對這場地震中喪生的、遺址中的3名6歲至13歲兒童遺骸的骨骼樣品進行碳14測定,將洪水確定在大約西元前1920 年。

有關地震及潰壩洪水的時間同樣沒有問題,因為,從方法到結論,這都與當時考古工作者對遺址的定年保持一致。考古研究對喇家文化的斷代早有結論,認為其屬於發源于甘青交界處洮河流域的齊家文化(西元前2300年至西元前1500年)中晚期。

到此,這項有關地震和洪水的研究都沒有超出《洪水》作者可控的範圍,並在原有認識的基礎上作出一些推進工作。比如,創建性地指出了喇家聚落和積石峽堰塞湖的形成,是同一場地震的結果。並導致了數月後,倒塌的聚落上方被高達數米的洪水沉澱物覆蓋,使遺址內部保持了較為理想的埋藏環境,能讓今天的考古工作重現聚落當年的場景。

充滿童趣的減法題

如果說《洪水》有關地震堰塞湖的研究完美揭示了喇家遺址形成的因果性過程,那麼接下去的闡述則讓人無法感覺到科學精神的價值。文章隨後評估了這場洪水的峰值,通過堰塞湖容積和壩高估算,洪峰最高達到400000m3/s,是黃河積石峽段平均流量的500倍。比較一下,今年7月長江第1號洪水的峰值,不過是50000 m3/s,只達《洪水》估值黃河潰壩的八分之一。由此看來,這一積石峽潰壩造成的洪水不但是中國史前第一大洪水,而且稱之為中國歷史第一洪水也不為過。

隨後,文章還對比了1967年金沙江支流雅礱江山體滑坡的情況。當時在雅礱江上游形成了170米高的天然壩,聚積了6.4億立方米的湖水,9天后潰壩,對下游的影響達1000公里。由此,作者大膽設想,積石峽壩體估測蓄水達110億至160億立方米,潰壩後的洪水“可以輕鬆到達下游2000公里之外”。通過豐富的想像,作者認為,黃河上游的洪峰可以對2000公里外的平原造成巨大影響,而那裡就是傳說中“大禹治水”發生過的中原地區,“這一事件在這些社會的集體記憶中代代相傳,形成了西元前1000年時的大洪水敘述。”

且不論“大禹治水”傳說的真實性,《洪水》將黃河上游甘青交界處的這一潰壩事件,與發生在中原地區的傳說聯繫起來,竟然只是憑藉《尚書·禹貢》與《史記》中的兩句話:“(貢物者)浮于積石,至於龍門、西河,會於渭汭”及“導河、積石,至於龍門”。其中提到“積石”二字,聯繫《禹貢》上下文看,只可能位於陝北、晉北之交。而甘、青交界的積石山、積石鎮之得名,則要到隋文帝之時。因此,將晉、陝的地名誤以為是甘、青之“積石”,完全犯了望文生義之錯。

最令人啞然失笑的是,該文作者以積石山潰壩的西元前1920年作為準確紀年。在此基礎上,再根據《史記》傳說中,所謂禹的父親鯀治水9年不成,而大禹治水13年乃成云云,做了一道極為簡單而又不嚴謹的減法題——直接在1920後面減去20,言之鑿鑿地認定夏代開始的時間就是西元前1900年,以此為夏代紀年的計算提供新的標準。這樣一個充滿童趣的斷代方案,差不多秒殺了所有古史研究者的實踐。(本文原載於2016年8月12日《文匯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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