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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帶大醬“上天”被攔下 暴力毆打民警一審獲拘役5個月

東北網5月5日訊(江薇 趙興 記者 雷蕾)女子在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攜帶液態物品強闖安檢通道, 辱駡毆打安檢工作人員和執法民警, 造成安檢通道關閉, 3名民警不同程度受傷。 近日, 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一審判處被告人劉某拘役5個月。

2016年12月23日20時許, 劉某欲乘坐HO1266航班由哈爾濱前往上海。 安檢過程中, 劉某的隨身行李中被檢查出呈液態的大醬。 安檢工作人員告知劉某:該物品不允許隨身攜帶, 劉某不聽勸阻, 強闖安檢通道。 安檢工作人員制止, 卻遭到劉某辱駡毆打。

20時22分, 哈爾濱機場派出所民警接到安檢工作人員報警,

前往處置。 劉某非但拒不配合調查, 反而扯掉民警佩戴的隔離區通行證, 並對民警進行辱駡毆打, 造成安檢通道關閉15分鐘。 民警對劉某實施強制傳喚。 傳喚過程中, 劉某仍然暴力抗法, 辱駡毆打民警。 後經公安醫院診斷, 3名民警面部、頸部、上肢分別有不同程度抓傷和挫傷。

20時39分, 機場特警到達現場, 將劉某強制帶離。 12月24日, 劉某被機場公安局行政拘留, 12月30日, 轉為刑事拘留;2017年1月12日, 劉某被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3月21日, 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妨害公務罪, 向道裡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近日, 道裡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依據哈爾濱機場派出所民警執法記錄儀拍攝的視頻影像資料、被告人劉某供述材料、機場工作人員及旅客證言、被害人陳述等證據,

道裡區人民法院認為, 被告人劉某以暴力手段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其行為構成妨害公務罪。 因被告人能夠認罪、並如實供述所犯罪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判處劉某拘役5個月。

針對該案件, 法制專家認為, 一線民警, 通常被賦予多項權力, 那麼行使權力的素質能力就必須得到相應提升。 哈爾濱機場派出所民警執法過程自始至終保持著克制冷靜的態度, 執法素質能力值得肯定。 同時, 執法記錄儀全程記錄了事發經過, 為檢方認定犯罪行為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這是本案勝訴的關鍵。

這起案件也為一線民警執法提供了參照:規範執法, 于國于民於己, 有百利而無一害。

針對近年集中暴露出的民警執法水準不高、執法程式不規範、執法責任不落實、執法監督不得力等問題, 2017年1月1日, 黑龍江省公安廳出臺了現場執法記錄儀配備使用管理和人民警察現場盤問檢查“兩個規定”, 在規範執法的同時, 也將有效地保護一線民警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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