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城市裡辛苦打拼半輩子就是為了能買套房, 可見房子對大家是有多重要。 但是城市裡房產一般最多有70年產權, 70年到期後的事兒一直沒有說明,
和城裡房產到期有點類似的是, 農村的承包地也快到期了, 房屋產權可以“無條件續期”, 那麼承包地呢?會不會重新分地?從目前的情況來看, 基本不會。
1、重新分地勢必打亂整個農村局面, 讓剛剛生活有所好轉的農民, 再一次折騰窮了。
2、由於規劃建設占地等, 有的人已經把地給賣了, 錢都花了, 要是重新分地, 誰會願意再分他們一份?
3、農業部已經放出消息, 今年要研究起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的意見。
4、已經開始試點取消農業戶口, 到期之前必然已經“身份統一”, 怎麼分地?
5、確權一次耗費了多少人力物力財力, 現在在確權,
6、農村城鎮化, 土地集約化, 這應該是一個合的趨勢了。
7、想重新分地的和不想重新分地的人數不會差太多, 各執一詞, 根本沒法做決定。
那麼沒分到地的就沒機會了?只能等餓死嗎?
也不至於。 國家應該會給予一定的補償和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