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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產70年到期無條件續期,那農村的承包地30年到期後呢?

不少人在城市裡辛苦打拼半輩子就是為了能買套房, 可見房子對大家是有多重要。 但是城市裡房產一般最多有70年產權, 70年到期後的事兒一直沒有說明,

眼瞅著第一批房子快到70年了, 房子後續問題成了大家頭上的緊箍咒了。 大家心裡也是犯嘀咕, 這70年到期了, 房子到底會怎樣呢?近日,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房屋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的問題做了回答, 國務院明確表示70年後可以續期, 不需要申請, 沒有前置條件, 也不影響交易, 並且已經督促有關部門抓緊制定相關法律。

和城裡房產到期有點類似的是, 農村的承包地也快到期了, 房屋產權可以“無條件續期”, 那麼承包地呢?會不會重新分地?從目前的情況來看, 基本不會。

1、重新分地勢必打亂整個農村局面, 讓剛剛生活有所好轉的農民, 再一次折騰窮了。

2、由於規劃建設占地等, 有的人已經把地給賣了, 錢都花了, 要是重新分地, 誰會願意再分他們一份?

3、農業部已經放出消息, 今年要研究起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的意見。

4、已經開始試點取消農業戶口, 到期之前必然已經“身份統一”, 怎麼分地?

5、確權一次耗費了多少人力物力財力, 現在在確權,

十年之後再來一次?絕不可能!

6、農村城鎮化, 土地集約化, 這應該是一個合的趨勢了。

7、想重新分地的和不想重新分地的人數不會差太多, 各執一詞, 根本沒法做決定。

那麼沒分到地的就沒機會了?只能等餓死嗎?

也不至於。 國家應該會給予一定的補償和照顧,

比如優先就業或者其他方式。 而且估計或多或少土地也得有點小調整, 農村城鎮化後, 會對以前的農村重新規劃, 已經規劃的佈局都不是特別合理, 農村好多資源都被閒置浪費, 重新規劃完成後應該會多出一批土地來, 估計到時候可能會讓符合條件的人名義上占著這些地, 實際上並不能種, 但可以享受到這些地帶來的分紅, 暫時稱之為“占名補貼”。 沒地的農民相當於是以這種“占名”的形式入股, 未來可能大多數農民都不親自去種地了, 所以待遇上和其他農民並沒有兩樣。 這種結果, 能滿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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