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寧波網訊 為貪小便宜購買小額假幣, 專門到防範意識差的小店去買東西, 最終卻因一包3元錢的花生米栽了。 近日, 江西女子應某因犯持有假幣罪被寧海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今年40多歲的應某是江西人, 已在寧海打工多年。 2012年, 應某從老鄉那裡聽說有人在賣假幣, 就動了歪念頭。 此後, 應某通過老鄉介紹, 購買了一些20元和100元面值的假幣, 但以小額假幣為主。 一開始使用假幣時, 應某也是心驚膽戰, 只敢在菜場、早餐店、小超市等店裡使用。 用應某的話說, 就是這些小店店主防範意識差,
然而, 這樣的“好日子”終於到頭了。 就在去年11月一天, 應某去小店買東西。 這次, 她買了一包3塊錢的花生米。 像往常一樣, 她拿出一張20元的假幣付帳, 但被店主識破拒收。 警惕的店主看到應某又掏出了3元硬幣, 覺得應某明明有零錢, 卻還故意用20元紙幣來結帳, 其中肯定有貓膩。 於是, 這家店主便報了警。
民警調查時發現, 應某一口咬定這是別人找零給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