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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pos機違規套現 觸犯刑法悔恨遲

1989年出生的劉飛(化名)以營利為目的虛擬多家特約商戶, 違規申請終端POS機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現金, 數額較大, 被文峰區人民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提起公訴。

回家後, 劉飛想著應該有好多人跟他一樣, 在用信用卡還貸時手裡一時沒有多餘的現錢, 肯定會用這樣的方法還貸, 以免自己的銀行卡信譽度降低。 他恍然大悟, 暗喜自己找到了一條生財之道。 於是, 劉飛便在文峰區某街道租了一間房, 虛擬高新區的3家特約商戶, 違規申請4部終端POS機, 虛構商品交易, 虛報商品價格, 製造虛假交易資訊, 通過POS機先行收取現金,

再以現金退貨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現金。 經審理查明, 短短2個多月, 劉飛先後虛構刷卡消費交易659筆, 從金融機構套現2780490.1元, 非法獲利5560.98元。

歸案後, 劉飛一度還蒙在鼓裡, 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 經過檢察幹警耐心的講解, 他才意識到利用POS機違規套現的行為已觸犯刑法。

5月8日, 法院因被告人劉飛真誠悔罪, 依法以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6個月, 緩刑3年, 並處罰金2萬元, 作案工具4部POS機予以沒收, 非法所得5560.98元予以追繳, 上繳國庫。 (趙晨光 賈 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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