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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無視業主權益豈能頻頻上演

買新房、住新房本是件高興的事, 但是近日棗莊市市中區鑫和國際佳園的業主們卻因新房很鬧心。 原來, 說好了4月30日交房, 卻被告知要另外再繳納一部分燃氣材料費及有線電視開戶費。 為此, 已經準備上房的幾百戶業主很納悶, 有業主稱, “這明明不合規,咋還要的那麼理直氣壯?”(據《齊魯晚報》4日報導)

老百姓買房子可是人生中最最重要的事情之一, 更是“鴨梨山大”的經濟負擔之一, 因此, 開發商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時, 更應該承擔起一定的社會責任, 將自身的經營行為嚴格限制在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框架之內;而政府職能部門,

也應該起到監督管理的作用, 提高督察懲處的辦事效率, 切實維護好老百姓的合法權益。

既然業主有疑問, 開發商就應該積極地給業主做出合理的解釋。 如果收費確實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收取, 就不要遮遮掩掩, 直接向業主出示相關具有法律效力的檔就行了。 如果是如業主所言, 屬於亂收費, 請開發商不要低估了業主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實力和決心。

政府對商品房出售的相關事宜早有明文規定, 開發商就應該無條件遵守;而一個令人尷尬與無奈的現實卻是開發商屢屢突破禁令, 處於弱勢地位的業主有些告訴無門無可奈何, 最後只好被迫接受開發商的“不平等條約”。

不良的劇情演出多了, 開發商的膽子自然越來越賊。 業主不禁要問:誰來幫我們維權?

誠望負有監督管理之責的職能部門針對開發商隨意違規的現象, 及時跟進相關工作, 調查核實嚴肅處理, 絕不能冷眼旁觀, 這既是克盡本職, 也是重拾散落一地的公信力, 重樹自身執政形象的關鍵時刻。 否則, 上級政府部門就應該啟動問責程式了。 (馮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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