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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最幸福的事就是肉在鍋內滋滋響, 廚房香氣彌漫, 媽媽探身掀開另只灶上的陶罐嘗了一勺湯。 而我吹起口哨、拖鞋晃蕩, 回頭看見狗狗正臥在門外曬太陽。

我熱愛這樣的生活, 我喜歡安逸的每天。

後來我們都長大了, 我們發現幸福也是可以去喜歡一個人而感到的。

喜歡是多麼微小而驚人的事。 在瑣屑喧沸的營役勞碌中, 朝五晚九被眼前的合同帳面職位存款等所謂進失得退的細屑殘渣緊密包圍, 任由慣性而循規蹈矩、忍抑生活著, 卻依然會于庸常和窒閉中透氣喘息的刹那, 牢牢記起那個人。

會因為想念一個人, 而內心微光爍閃如蝶翅輕顫, 突然獲得勇氣繼續走下去。 即便與那人相隔千里甚少聯繫, 即便那喜歡不會讓我試圖突破現實界限作出任何決定, 即便這樣, 喜歡仍然是這星球上為數不多的美麗與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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