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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白蓮花,別用賤人的標準要求我,故意傷害我的人永遠不原諒

我非聖人, 恩怨分明, 我不會辜負幫助過我的人, 也不會原諒曾經故意傷害過我的人。

上學的時候曾經有一個男朋友, 儒雅帥氣, 志同道合。 畢業後他分配到老家縣城法院工作, 我留在省城。 家裡通過關係, 已經大概辦好了他工作調動的事。 我很好的一個女同學, 可以說好的無話不說, 她和我朋友是一個縣的, 畢業後也在老家縣城工作, 她和我男朋友是高中同學, 關係也不錯。 就在我家準備給男朋友調工作的時候, 我的女同學哭著給我打電話, 說昨天晚上她和我男朋友還有幾個同學一起吃飯, 都喝多了,

回去的時候他們倆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求我原諒。 我就呵呵了, 她不喝酒我知道的, 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 這兩個人還專門撿窩邊草吃!原諒?我怎麼原諒?當做不知道嗎?要想讓我不知道不和我說不就行了, 專門打電話說了我不知道也知道了。 沒一會男朋友也給我打電話, 支支吾吾的, 我說我已經知道了, 某某(女同學)給我打電話說了, 他非常氣憤, 說上當了, 他喝多了, 我同學打車送他回單位宿舍也不知道怎麼就到我同學宿舍了, 他說他真喝多了, 什麼都不知道, 早上才知道睡錯地方了。 誰是誰非我懶得多問了, 這種事發生了我能怎麼辦?小縣城傳播的快, 我同學跑到男友單位鬧自殺, 理由更可笑, 說是因為對不起我。
後來有別的同學告訴我, 我同學在高中就暗戀我男友, 本想上同一所大學有機會成有男女朋友, 沒有想到中間出現了我, 她也沒有辦法, 只好和我成為好朋友。 畢業後原以為在一個縣城工作離的我遠了她還有機會, 可是我家給男友調動工作了, 以後可能永遠沒有機會了, 所以導演了這一齣戲。 我男友自己不可能不知道她暗戀的事, 不知道避嫌, 喝醉根本不是理由。 事情發展到這裡, 我除了分手又能如何。 男友苦苦哀求, 我意已決, 心疼的要死, 感覺全世界都拋棄背叛我了。 大約過了一年, 我才走出分手的陰影。 第二年他們倆結婚了, 女同學給我打電話, 說希望我原諒他們倆, 她珍惜我們的友情, 婚禮希望我參加。
我直接拒絕了, 我告訴她這輩子, 我不可能原諒她!把我當傻子的人我有原諒她的必要嗎?心剛剛不疼了就又跑來給我撒鹽, 真是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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