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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名“百名紅通人員”歸案後都是啥下場?為何有人實刑有人緩刑

2015年4月, “天網行動”集中公佈了針對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重要腐敗案件涉案人等人員的紅色通緝令。

兩年時間過去了, 今年4月17日, 隨著李世喬回國投案自首, “百名紅通人員”被追回數量已達40人。 近日, 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公佈了這些已歸案“百名紅通人員”後續工作進展情況。

百名“紅通”中40人歸案 15人已判決

截至2017年5月8日, 在已歸案40名“百名紅通人員”中, 已作出判決的15名。

其中, 江西省李華波案, 2015年5月9日李華波在新加坡被判處十五個月有期徒刑, 服刑期滿後被遣返回中國。 2017年1月23日, 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李華波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追繳贓款人民幣482.98萬元、沒收新幣545.4158萬元。

△李華波歸案

吉林省閆永明案, 2016年11月12日閆永明被勸返回國。 2016年12月22日, 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職務侵佔罪, 判處閆永明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三年, 並處沒收非法所得人民幣3.29億元。

△閆永明歸案

作出不起訴決定的2名。

四川省朱振宇案, 2015年10月13日, 外逃美國後又潛逃回國內的朱振宇投案自首。 鑒於朱主動投案且系從犯, 主犯袁梅尚未到案, 2016年1月4日, 四川省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

上海市張麗萍案, 2016年3月27日張麗萍被勸返回國。 2016年5月18日, 經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審議, 認為張麗萍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一案情節輕微, 作出相對不起訴的決定。

撤案1名。

上海市顧震芳案, 2015年11月26日, 鑒於顧震芳已於2006年在泰國死亡的事實經查證屬實,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檢察院作出撤銷犯罪嫌疑人顧震芳貪污案的決定。

此外, 法院已審理但尚未宣判的9名, 分別是:

福建省黃水木, 廣東省吳權深, 吉林省李遠壽案, 福建省詹再生, 河南省黃玉榮, 廣東省常征, 福建省唐東玫, 湖北省朱海平, 湖北省郭廖武案。

移送審查起訴或正在偵辦的13名, 分別是:

山東省儲士林、重慶市巴連孝、遼寧省周世勤、浙江省楊秀珠、河北省韓建鵬、浙江省楊進軍、北京市方翠英、山東省邱渤海、廣東省王雁威、湖北省蔣謙、湖北省王誠建、遼寧省王佳哲、浙江省李世喬。

有人緩刑有人實刑 體現寬嚴相濟

根據40名“紅通”人員歸案後的情況, 基本上接受勸返投案自首的人員都判處了緩刑,

強制遣返的則判實刑。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 黃風:

這很鮮明地體現了對外逃人員是不是接受勸返, 在這個問題上, 寬嚴相濟的政策。 執法機關、司法機關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式嚴格執法, 並且確保了被告人刑事訴訟的正當權力。 所以,我認為公佈這些事實,對我們刑事司法制度、對我們人權保障制度的一些疑慮, 是一個最有力的消解。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先後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2873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476人,“百名紅通人員”40人,追回贓款89.9億元,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勝利。 一個個被追回的外逃人員案例一再證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沒有出路。

所以,我認為公佈這些事實,對我們刑事司法制度、對我們人權保障制度的一些疑慮, 是一個最有力的消解。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先後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2873人,其中國家工作人員476人,“百名紅通人員”40人,追回贓款89.9億元,追逃追贓工作取得重要階段性勝利。 一個個被追回的外逃人員案例一再證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沒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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