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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就一定能繼續父母遺產?真實情況是這樣的

小麗是家裡的獨生女, 父親多年前去世, 母親最近剛過世。 父母親生前有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目前價值約300萬元。

房產登記在父親的名下,

父親去世後, 一直沒有過戶。 現在的情況是, 母親去世了, 小麗也為人母, 小孩子要上學, 而父母生前留下的房子正好是學區房。 當小麗去辦理過戶的時候, 卻傻眼了。

事情是這樣的, 小麗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到了房管局辦理過戶。 房管局卻說,

僅憑這些東西沒法給小麗辦過戶手續。

要麼公證處公證, 要麼法院判決。

公證處的人說:請你把你爸媽的親戚全部找到, 帶到公證處去才給辦公證。

這就很麻煩了, 親戚有在北京, 上海, 東北的, 還有出國的。

公證處的理由也很充分:小麗的爸媽雙方父母(爺爺奶奶,

姥姥姥爺)都已過世。 小麗爸爸在家排行老三, 小麗大伯早已經過世, 小麗大娘還在。 大伯大娘有三個孩子, 兩個在上海, 一個出國了。 二伯還在, 不過五年前離婚了。 二伯二娘有兩個孩子, 一個在杭州, 一個在北京。 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龍江, 有一個女兒。

房屋繼承權份額分析下來如圖:

如果由小麗一人繼承的話, 其他有繼承權的人, 要到公證處或者法院明確表示放棄。

而具體的操作過程, 更複雜!!!

這一切, 只因為生前沒立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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