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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市紀委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微腐敗”問題

1、滄縣國稅局杜林分局原副局長劉振義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劉振義利用職務之便, 收受、索要納稅人錢款累計4.26萬元。 給予劉振義開除黨籍處分, 違紀資金予以追繳, 並移送司法機關。

2、河間市尊祖莊鄉環保中隊隊長白勝利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白勝利收受監管企業贈送的“中南海”牌香煙兩條、新疆白酒一箱, 在檢查工作中存在接受監管企業宴請問題。 給予白勝利黨內警告處分。

3、黃驊市常郭鎮李子劄村黨支部書記劉書德違反財經紀律問題。 劉書德將用於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駐村企業及商戶捐款19.8萬元,

未記入村集體財務帳戶直接支出, 且村務招待存在揮霍浪費行為。 給予劉書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獻縣張村鄉萬家寨村黨支部書記李會連騙取國家專項資金問題。 李會連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國家小麥補貼款1361元並與他人私分, 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4216元。 給予李會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責令退還違紀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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