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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學昆侖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 結合青海大學昆侖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 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名稱:青海大學昆侖學院(國標代碼:13674)

二、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

三、辦學類型:省屬普通高等學校

四、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五、學院地址:青海省西寧市甯張路175號(郵遞區號:810016)

六、招生計畫及有關說明:

(一)招生計畫

我院的招生計畫經青海省教育主管部門上報, 由教育部統一下達,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佈。

(二)有關說明

1、計畫調整原則:根據生源情況, 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進行調整。

2、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我院外語課程教學語種為英語。

4、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後需進行體檢複查, 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 取消入學資格。

七、錄取規則:

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式, 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下, 選拔新生。

1、各專業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公佈的為准。

各專業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2、各專業對相關科目無要求且不加試。

3、我院承認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各項優惠、照顧、加分或降分政策。

4、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 在第一志願未錄取滿額的情況下, 接收非第一志願考生, 無分數級差和專業級差。

5、我院在專業錄取時, 按照專業志願優先原則, 根據進檔考生的投檔成績, 由高到低進行錄取, 無專業級差。 在成績相同的情況下, 決定其是否錄取和專業安排時將綜合考慮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會考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

6、進檔考生所填報專業錄取滿額且志願無法滿足時,

若服從專業調劑, 可在未錄取滿額的其他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 若不服從專業調劑, 予以退檔處理。

八、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收費嚴格按照青海省發改委核定的標準執行, 2017年各招生專業每生每學年12000元。

2、住宿費標準:學生住宿實行公寓化管理, 收費嚴格按照青海省發改委審批的標準執行, 每生每學年1000元。

九、頒發文憑和授予學位:

學習期滿, 成績合格者, 頒發經教育部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青海大學昆侖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 頒發青海大學昆侖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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