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非法集資活動呈“下鄉進村”趨勢

網路圖片

本報記者石亞楠

5月, 是全國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 近日, 由銀監會牽頭、14個成員單位共同出席了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政策宣傳座談會。

會上, 各成員單位代表就當前農村非法集資的形勢, 案件多發的原因以及下一步的工作部署進行了討論——

一、動態——

非法集資活動呈現“下鄉進村”趨勢

三年前, 河北邢臺隆堯縣三地農民專業合作社一度成為新聞熱詞。 這家註冊成立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佈半年後的農民合作社, 在理事長鞏某的個人演繹下, 通過誇大渲染富硒小麥的高附加值、架構完善層級分明的線式推銷、諾許高額利息回報拉人入社的運作方式, 歷時7年, 涉及全國16餘個省份, 近10萬農戶參與其中,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幾十億元。

近日, 山東省臨朐縣“神仙銀行”集資詐騙案再現公眾視野。 八年裡, 這位通曉占卜、算卦的“銀行家”付某僅憑一己之力,

打著存錢進“神仙銀行”既能賺大錢又能消災禍、保平安的幌子, 在山東等地詐騙多位農民, 非法集資1300余萬元。

天上不會掉餡餅, 一夜暴富是陷阱。 隨著龐氏騙局泡沫的破碎, 貸款人的倉皇跑路、資金鏈的轟然斷裂, 一小部分人獲利的背後是絕大多數參與者的集體淪陷。 農民辛苦攢下的血汗錢, 就在這個“無底洞”裡悄然蒸發。

近幾年, 非法集資案件處於歷史高位, 大案要案頻發。 2016年, 發案數量前十位的省份新發案件3562起, 涉案金額1887億元。 非法集資日益呈現組織化、網路化的趨勢, 組織嚴謹、分工明確, 線上線下互相配合, 傳播速度快、覆蓋範圍更廣, 且犯罪風險不斷由東部地區向中西部地區蔓延, 由城市向農村傳播。

“近年來, 非法集資活動呈現‘下鄉進村’趨勢, 一些地方的農民合作社打著合作金融旗號, 突破‘社員制’‘封閉性’原則, 超範圍對外吸收資金;有的合作社公開設立銀行式的營業網點、大廳或營業櫃檯, 欺騙誤導農村群眾;有的投資理財公司、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改頭換面, 在農村廣布‘熟人業務員’, 虛構高額回報理財產品吸收資金。 這些非法集資活動嚴重損害農民群眾切身利益, 成為影響當地農村金融環境和社會環境的金融隱患。 ”在近日召開的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 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楊玉柱介紹。

農村非法集資案件的犯罪手法也日益多樣。 “非法集資在農村的主要犯罪手法有以委託生產或開發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以興辦實業, 借種植、養殖、專案開發、莊園開發等名義, 承諾回報以收取定金、股金等向社會公眾集資。 ”人民銀行條法司副司長龐任平說。

保險領域一直是非法集資的重災區之一, 近年來也有風險重心下移的特點, 個別基層機構案件高發。 “部分地區存在非法集資‘進村下鄉’現象, 不法分子利用保險機構在鄉鎮、農村地區服務力量薄弱的便利, 假借保險名義從事非法集資。 ”保監會稽查局副局長宋旭紅介紹道。

二、原因——

盲目投資、監管不力、管道不暢多重因素交織

“在三地合作社入股1萬元, 即可得到100袋麵粉。 除此之外, 4個月利息30%, 1年利息100%。 如想退社, 返還本金和利息, 已被食用的麵粉免費贈送。 ”這是三地合作社給村民開出的入社條件,

這樣的條件對從事週期長、收益低的農業產業的農民來說, 無疑具有極大的誘惑力。 不過事實還是證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幻想一夜暴富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反映出了投資人不理性的投資觀念, 無視‘高收益伴隨高風險’的投資規律, 過度期待投資高收益, 而不願承擔投資高風險。 ”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副廳級檢查員劉慧玲說。

2007年,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佈實施以來, 全國範圍內農民合作社如雨後春筍般散佈開花。 農民合作社的發展壯大在優化農業結構、促進農業規模化經營和農民增收方面發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截至2016年底, 全國合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達179.4萬家, 入社農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5%。不能忽視的是,“亂象”與“繁榮”並存。作為新興事物,法律法規和政府監管層面都必然存在一定的滯後性,制度的完善需要時間的打磨。

“一方面,一些農民群眾普遍缺乏風險防範意識,辨別能力低,容易受到利益誘惑;另一方面,現行法律對農民合作社沒有明確主管部門,特別是對農民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合作尚未明確部門監管職責,存在監管空白,加大了基層監管的難度,為一些假借農民合作社名義搞非法集資提供了可乘之機。”農業部經管總站副站長趙鐵橋說。

十年來,農業形勢喜人,糧食“十二連增”,農民收入破萬元大關。收入增加了,腰包子鼓起來了,傳統的銀行儲蓄已不能滿足農民投資理財的需求,農民迫切希望為手中的閒置資金尋找更好的“出路”。然而,農民似乎又是天然的“保守型投資者”,資金小而分散、風險承擔能力較差、理財知識欠缺……種種特質讓很多金融機構望而卻步,農村理財產品的開發難盡人意。農村基礎設施硬體的欠缺更是讓互聯網金融等新興事物難以開枝散葉。

“非法集資案件發生後,很多農民投資人將司法機關及政府視為‘討債公司’,無視自己不審慎投資所應該承擔的風險,將原因完全歸咎於要求政府的監管不力,要求政府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為農民返還本金,甚至利息。”劉慧玲補充道。

審理難度大,審結期限長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非法集資案件的積壓。“非法集資案件涉案人員較多,集資參與人眾多,涉案資產處理難度大,法律適用問題多,審理週期長,審判難度大,案件專業性強。”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薑永義談到非法集資案件的辦理時說到。

三、行動——

重拳出擊,多部門聯合打擊農村非法集資

2007年2月,國務院批准成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負責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由銀監會負責牽頭。2010年,聯席會議的成員單位增加至31個。

“2016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全力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積極成效。非法集資案件數和涉案金額近年來首次出現‘雙降’。”楊玉柱總結。

據悉,今年5月至7月,各省(區、市)將會針對各類涉農合作組織、養老機構、民辦高校等重點領域、主體,開展一次全面的涉嫌非法集資專項排查活動,有效減少存量風險、控制增量風險。

年初,農業部將加強農民合作社領域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列入了《2017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點》,指導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合作社的日常監管。“我們將加大風險排查和警示,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借農民合作社名義搞非法集資。”趙鐵橋介紹。

猛藥去屙,重典治亂。薑永義說,“集資詐騙案件的重刑率連續三年均超過70%,監禁刑率接近或超過90%,遠高於同期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和監禁刑率,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對非法集資案件堅決從嚴打擊、從嚴懲處的刑事政策。”

非法集資的有效監管需要法律制度做保障。“《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正在醞釀之中,出臺《條例》是強化行政處置、推動關口前移、遏制增量風險、化解存量風險的關鍵。我們正全力配合國務院法制辦積極開展論證調研,抓緊修改完善,力爭儘快出臺。”楊玉柱表示。

2016年,《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印發,地方群眾被廣泛動員起來。截至目前,全國23個省(區、市)出臺了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2016年共接到舉報線索1200餘條,獎勵17萬余元,全民舉報和抵制非法集資的氛圍正在形成。

入社農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45%。不能忽視的是,“亂象”與“繁榮”並存。作為新興事物,法律法規和政府監管層面都必然存在一定的滯後性,制度的完善需要時間的打磨。

“一方面,一些農民群眾普遍缺乏風險防範意識,辨別能力低,容易受到利益誘惑;另一方面,現行法律對農民合作社沒有明確主管部門,特別是對農民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合作尚未明確部門監管職責,存在監管空白,加大了基層監管的難度,為一些假借農民合作社名義搞非法集資提供了可乘之機。”農業部經管總站副站長趙鐵橋說。

十年來,農業形勢喜人,糧食“十二連增”,農民收入破萬元大關。收入增加了,腰包子鼓起來了,傳統的銀行儲蓄已不能滿足農民投資理財的需求,農民迫切希望為手中的閒置資金尋找更好的“出路”。然而,農民似乎又是天然的“保守型投資者”,資金小而分散、風險承擔能力較差、理財知識欠缺……種種特質讓很多金融機構望而卻步,農村理財產品的開發難盡人意。農村基礎設施硬體的欠缺更是讓互聯網金融等新興事物難以開枝散葉。

“非法集資案件發生後,很多農民投資人將司法機關及政府視為‘討債公司’,無視自己不審慎投資所應該承擔的風險,將原因完全歸咎於要求政府的監管不力,要求政府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為農民返還本金,甚至利息。”劉慧玲補充道。

審理難度大,審結期限長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非法集資案件的積壓。“非法集資案件涉案人員較多,集資參與人眾多,涉案資產處理難度大,法律適用問題多,審理週期長,審判難度大,案件專業性強。”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薑永義談到非法集資案件的辦理時說到。

三、行動——

重拳出擊,多部門聯合打擊農村非法集資

2007年2月,國務院批准成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負責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由銀監會負責牽頭。2010年,聯席會議的成員單位增加至31個。

“2016年,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全力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有序開展,取得了積極成效。非法集資案件數和涉案金額近年來首次出現‘雙降’。”楊玉柱總結。

據悉,今年5月至7月,各省(區、市)將會針對各類涉農合作組織、養老機構、民辦高校等重點領域、主體,開展一次全面的涉嫌非法集資專項排查活動,有效減少存量風險、控制增量風險。

年初,農業部將加強農民合作社領域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列入了《2017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點》,指導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合作社的日常監管。“我們將加大風險排查和警示,強化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借農民合作社名義搞非法集資。”趙鐵橋介紹。

猛藥去屙,重典治亂。薑永義說,“集資詐騙案件的重刑率連續三年均超過70%,監禁刑率接近或超過90%,遠高於同期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重刑率和監禁刑率,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對非法集資案件堅決從嚴打擊、從嚴懲處的刑事政策。”

非法集資的有效監管需要法律制度做保障。“《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正在醞釀之中,出臺《條例》是強化行政處置、推動關口前移、遏制增量風險、化解存量風險的關鍵。我們正全力配合國務院法制辦積極開展論證調研,抓緊修改完善,力爭儘快出臺。”楊玉柱表示。

2016年,《非法集資舉報獎勵辦法》印發,地方群眾被廣泛動員起來。截至目前,全國23個省(區、市)出臺了非法集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2016年共接到舉報線索1200餘條,獎勵17萬余元,全民舉報和抵制非法集資的氛圍正在形成。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