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半年內, 南平市民陳先生的信用卡被消費了100餘次, 總金額高達1.6萬。 起初, 他以為遭到了“盜刷”, 報警後發現是還在上小學(未滿10周歲)、喜愛手機網游的兒子小宇(化名), 瞞著家人用於充值騰訊遊戲幣購買遊戲裝備。 律師認為, 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所進行的買賣行為是無效的, 可要求無條件退款。
每筆消費5~900元 流進遊戲公司帳戶
5月2日, 陳先生收到了信用卡中心發來的短信, 其稱, 陳先生名下信用卡欠費1.6萬, 需及時還款。 因平時使用不多, 他不解為何會欠費, 便當即到銀行查詢消費記錄。
經查詢, 從去年11月開始, 陳先生的信用卡每筆消費5元到900元不等, 次數多達100餘次, 且資金最後都流進某網路遊戲公司的帳戶。 因懷疑信用卡被“盜刷”, 當天, 他向延平警方報案。
5月4日, 當延平警方正在調查時, 陳先生妻子的信用卡也出現了一條支付記錄,
月8日, 陳先生帶著兒子小陳向延平警方說明情況。
律師:可要求無條件退款
原來, 從去年起, 小宇喜愛上了一款名為騰訊“穿越火線”的射擊類手機網遊。 為了獲得更強的遊戲裝備, 小宇打起了父母信用卡的主意。 因之前曾幫父親上網購物, 小宇獲得了父親信用卡的帳號和密碼, 並綁定了遊戲帳號, 用於後期充值消費。
其間小宇也曾偷拿母親的信用卡進行消費, 密碼則是“蒙”對的。 目前, 陳先生還在與騰訊公司協商, 希望退回兒子消費的資金。 對此, 福建福曉律師事務所雷沈通律師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