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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中院:五條措施貫徹 全區法院“百日清案”專項活動會議精神

5月10日, 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自治區高院組織召開全區法院大力提高審判質效2017年“百日清案”專項活動動員視頻大會以後, 該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敏緊接著組織召開全市法院視訊會議, 就貫徹會議精神提出五條貫徹措施。

一是要對全院未結案件進行全面排查。 全市兩級法院要迅速組織有關業務庭、室對訴訟案件進行認真仔細的排查甄別, 尤其是院長、庭長要切實負起責任, 組織和督促幹警對未結案件進行逐案逐人清查, 全面徹底排查清理出全院未結的訴訟案件, 列明各人清案任務, 標明清案時間表。

二是要建立長效機制預防積案的產生。 努力構建積案預防長效機制, 確保案件在正常法定審限內結案, 防止邊清邊積、前清後積, 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新訴訟積案的產生, 為今後實現收結案良性迴圈打下堅定基礎。

三是要進一步推進訴前聯調工作。 根據黃克院長的要求, 必須加大訴前聯調工作力度, 引導更多的案件, 特別是大批量起訴容易引發收案數大幅增長的征地拆遷、灕江保護等案件, 進入訴前聯調程式, 力爭將矛盾糾紛平息在立案之前, 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矛盾。

四是要加強統籌協調, 形成審判合力。 要明確員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以及輔助人員的工作職責, 形成辦案合力, 強化“一把手”的主體責任和院庭領導帶頭辦案機制,

改進辦案作風, 充分調動整合辦案資源, 把“百日清案”專項活動與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結合起來, 注重建立長效機制, 創新舉措, 確保“百日清案”專項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五是要加強對未結案件的監督檢查。 充分發揮審判管理辦公室的作用, 認真統計分析各項質效指數, 給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對清案任務完成進度滯後, 清案措施不到位的, 予以警示督促, 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為廣西營造“三大生態”、實現“兩個建成”目標, 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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