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安慶嚴禁突破招生計畫、同城借讀生等行為

據安慶新聞網報導, 為規範招生行為, 確保我市2017年各項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3月14日, 記者從市教育體育局獲悉, 各地教育局及市直各普通高中學校日前簽下招生工作“責任書”, 承諾堅決不違規招生。

據瞭解, 各縣(市)教育局的招生責任包括不違背省市招生政策;不突破市教體局下達的普高招生計畫;重視中職招生, 普職比大體相當;縣域內沒有借讀和轉學現象;嚴格借讀生條件的審核把關, 沒有空掛學籍回本縣借讀現象;不發生亂收費、亂承諾、亂宣傳行為;加大招生宣傳, 依法嚴懲有償招生和違規推薦學校。

各區教育局的招生責任包括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零擇校”政策;嚴禁生源學校和個人與招生學校權錢交易或借招生牟取私利;嚴禁生源學校和個人參與、協助招生學校或個人組織的違規招生活動;嚴格控制大班額, 所有學校起始年級一律不超班額;禁止初中學校和個人誤導、包辦、干涉、更改考生填報志願;全面宣傳招生政策, 動員普高線下考生報考職業學校。

市教體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招生工作進行考評, 對存在問題的單位, 提出口頭批評、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對存在嚴重問題的, 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市直各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責任包括所有招生一律納入招生平臺錄取;不突破招生計畫,

不招收最低普高線以下學生;不接受同城借讀生, 也不進行同城轉學;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組織招生或給予考生任何承諾;不採取宴請、獎勵初中校長、老師等不正當手段進行招生;不在招生工作中亂收費, 不進行不實招生宣傳。

市教體局將對違反招生政策, 擾亂招生秩序的學校進行調查。 一經查實, 對違規學校, 將視其情節輕重, 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限期整改、減少招生計畫、停止招生、年檢不合格、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違規學校校長, 給予相應的組織紀律處理;對違規教師,視其情節, 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 將對學校校長、分管校長和直接責任人從嚴從重處理。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