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建功十三五、忠誠保平安、永做排頭兵”學習教育活動取得實效,
陝西省商洛市山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以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為根本,
規範民警執法執勤,
創新實施三項舉措,
全面加強信訪長效機制建設,
有效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不斷提升基層公安信訪工作質效。
突出三個環節,
著力強化源頭治理。
一是突出排查環節。
積極做好矛盾糾紛的排查和化解工作,
做到排查快速靈敏、調處及時有效,
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單位內部,
努力減少和降低信訪案件的發生。
今年以來,
已累計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30餘起。
二是突出執法環節。
狠抓執法規範化建設,
大力提高執法品質,
確保不發生因民警執法不當而引發上訪。
要求所領導、專(兼)職法制員嚴把執法辦案品質關,
從源頭上杜絕辦關係案,
確保民警文明、公正執法。
對於執法犯法、態度粗暴、不作為、亂作為等可能造成群眾上訪的問題進行責任倒查,
增強民警依法行政和履職盡責意識。
截止目前,
全所沒有發生一起因執法過錯而引發當事人上訪的情況。
三是突出處置環節。
對有可能引發信訪的疑難案件,
及時組織會診,
對案件的疑難點迅速開展核查,
做到心中有數,
確保公正辦理。
同時,
抓實一案一回訪制度,
回訪時認真聽取群眾對公安機關暢通訴求管道、解決涉法涉訴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將重點信訪人員管控與回訪工作相結合,
為源頭控制上訪奠定了良好基礎。
落實兩項規範,
著力強化基礎建設。
一是規範信訪工作原則。
明確法定程式優先原則,
對到所反映的訴求,
凡是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一律導入法律法規程式依法處理;履行“及時告知義務”,
對能夠通過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程式辦理的信訪事項,
接訪時明確告知信訪人法律法規救濟途徑及管道。
二是規範調處機制建設。
對重大矛盾糾紛,
實行包案所領導親自上門做工作化解。
對群眾合理訴求,
協同有關部門依法按政策解決到位,
維護群眾的合法權利;對訴求不合法的,
認真做好法律、政策宣傳解釋和疏導工作;對無理取鬧的,
依法做好穩控工作,
控制事態惡化,
力爭把問題解決在當地,
把人員穩控在當地。
實現三個轉變,
著力強化警民關係。
一是“坐等上訪”轉變為“主動下訪”。
對重點案件落實人員責任,
分析案件特點,
明確主攻方向,
細化分解任務,
確定包案領導和承辦民警,
做到“件件有人主抓、件件有人主管、件件有人負責”。
同時強化跟蹤檢查,
所領導從信訪案件的查辦、結案、息訴等環節進行全程跟蹤。
二是“事後息訪”轉變為“事前預防”。
及時收集深層次、預警性的信訪維穩資訊,
所領導對重點信訪當事人實行主動約訪,
通過電話聯繫約定時間、約定地點、約定內容,
開展有針對性的訪談活動,
採取靈活機動的方式,
虛心傾聽群眾呼聲,
暢通言路,
與信訪人面對面交流溝通,
查找癥結,
讓信訪人真正感到公安機關解決信訪案件的信心和決心,
最大限度把信訪問題解決在初發階段、萌芽狀態。
三是“穩控堵截”轉變為“服務引導”。
在採取依法化解等工作措施的同時,
開展上門走訪信訪案件當事人活動。
向信訪人積極宣傳法律政策,
通過親情感化、疏導教育、困難幫扶等辦法,
實現息訴罷訪。
對於已經解決或正在重點查處的信訪案件,
對當事人逐一上門回訪,
及時回饋處理意見或落實情況,
瞭解當事人要求和意見,
鞏固工作成果,
防止反彈反復。
今年以來,
先後5次開展上門走訪信訪案件當事人活動,
通過與信訪群眾面對面交流,
進一步融洽了警民關係。
(陝西山陽縣公安局崔育、江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