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
我在網上看到一個蛋糕店加盟廣告, 點進去後看到他們的官網介紹宣稱該蛋糕品牌有注冊商標、被評為全國十大有影響力的蛋糕品牌、全國有十幾個直營店、一年盈利上千萬元,
(網路配圖)
可是與他們簽訂了加盟合同、交了加盟費後, 他們就過來指導了兩次,
我想退回加盟費, 並要求他們賠償我的損失, 這可以嗎?
(網路配圖)
【知名南京律師謝保平解答】
根據你的敘述, 你加盟的蛋糕店(即特許人), 既沒有在商務部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也沒有核准註冊的商標, 且其宣稱的“被評為全國十大有影響力的蛋糕品牌”也應該是虛假的, 因為一個才成立半年的公司是不可能獲得此榮譽的。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三款規定 “特許人隱瞞有關資訊或者提供虛假資訊的, 被特許人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因此, 你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並要求他們返還加盟費, 同時還可以要求他們承擔房租等其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