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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了你,改變了自己,放開一切去努力,奈何,情深緣淺!

不知從何時起, 開始愛上文學, 開始寫作!有人會問我, 你一定很喜歡看書, 什麼中國四大名著, 冰心, 張海迪的文集都應該看過!其實不然,

我只看過幾章節的三國演義, 僅此幾章而已!其他的只看過電視劇版的!對於我來說, 耐心不夠, 所以只喜歡短的文章, 如故事會, 讀者之類的, 還有一些心情文摘等等……

其實, 喜歡寫作, 只是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 沒事的時候會沉迷於遊戲, 但卻不在沉迷於無謂的聊天之中, 畢竟, 人會隨著年齡的改變而改變。 我習慣忘記, 總有那麼一段時間, 我會忘記很多事情, 所以, 我怕有一天我突然忘記了一切, 忘記了自己, 忘記了愛情, 忘記了那段友情歲月……

或許那時, 我會無意中看到我所寫的東西, 也許我就會慢慢記得!記得曾經的自己, 曾經的你們……

我是喜歡用文字來表達的人, 並不是說我不喜歡說, 我只是用平淡的文字去抒寫,

保存起來, 等待回憶……

幾乎每個人都有一場以上的愛戀, 用心、用情、用力, 感動也感傷。

席慕蓉說過:“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 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 就不敢求一次傾心的相遇。 ”我想, 曾經的我, 不是一個懦弱的人, 哪怕最後會傷得慘烈, 我也愛得那麼熱烈。 就像飛蛾撲上火, 壯烈地譜上一首愛情死亡曲。

如今呢?我是一個怎樣的人?我不知道, 我再也不敢去做, 不想去想, 人情冷暖, 已讓我成了一個沒有感情的動物, 我傷害過別人, 也別別人傷害過, 這是不是所謂的報應?不得而知。

曾幾何時, 我聽說, 當一個女人變得越來越強時, 千萬不要去豔羨她, 因為你不知她背後遭遇了多少壞男人;而當一個女人永遠都像個長不大的孩子幼稚無知之時, 也不要去取笑她, 因為她的幼稚無知是源於她背後那個一直守護她的好男人。 這話, 何嘗不能倒過來適用于男人?

當時, 我一直沒把這句話放在心上, 因為在她未出現的世界裡, 我心裡的感覺是, 從沒遇到過好女人,

也沒遇到過壞女人。 只是, 後來, 我發現, 她的出現, 慢慢地打破了我的防線, 讓我退讓, 讓我妥協, 讓我軟弱。 我發現, 那一天, 我也做了那個幼稚無知的孩子。

我好像失去了自己, 丟失了自己, 在那所謂的愛情的迷宮裡, 我丟失得越來越遠……

終有一天, 閒言碎語, 讓我無法平靜, 我不在願意做個孩子, 我開始反抗……

很久之前, 玩遊戲時, 聽到這樣一句話:“既然不能相濡以沫, 不如相忘於江湖。 ”相忘於江湖, 這“忘”是需要有多大的力氣?雖然我曾經覺得它很瀟灑, 且一度堅定地認為這對於我來說不算什麼事, 但當我真正遇上那個傾心的你, 才發現, 這“忘”的力氣又怎是我這一凡夫俗子所能企及。

你總說情深緣深, 你總說會有以後, 你總說你愛著我,

那時候, 我是有多麼害怕在我不開心之時還要看到你更不開心的臉。

讓我害怕, 讓我妥協, 讓我不知所措。 或許是我以生俱來的本領, 可以在片刻之間反轉自己的情緒, 但我始終是個凡人, 內心奔騰著的鮮血, 無法將其瞬間逆流。

你努力地譜著自己的曲, 期盼我能填下幸福的詞,但我卻不小心寫成了憂傷的詩。

對於愛情,曾經有人問我,你那麼多同學朋友,怎麼不見你約她們出來玩?我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回答,現在想起,感覺又是那麼可笑,於我而言,愛情和友情很難超越,友情一旦超越,那就變質了,在這個喜新厭舊的年齡,甚至連朋友都做不成,所以,在友情裡,我一直沒能去超越自己。我希望愛是簡單的,坦誠的,相互的體諒,相互的理解和支持!可我曾擁有的愛情是躲躲藏藏,好像生活在黑暗裡,見不得光!

現在的我,或許在他人眼裡,懦弱,膽怯,寧可和遊戲裡的所謂的媳婦有說有笑,花光積蓄,也不願在現實中同一個女子吃喝玩樂。或許,是變了,又或者,是害怕,不再勉強愛情,保持友誼已經足矣!即使是非常喜歡的,但如果她有愛的人,我會放棄,不會強求。

當然,所謂的愛情,在這個物質高於一切的社會,多少會顯得有些蒼白無力,即使如此,又何必太在意,讓自己太累,你能得到一樣東西,世上就會有那麼一個人,可以搶走你的東西,只需要在錯的地點,遇上那個她所謂對的人。

期盼我能填下幸福的詞,但我卻不小心寫成了憂傷的詩。

對於愛情,曾經有人問我,你那麼多同學朋友,怎麼不見你約她們出來玩?我一時間不知道怎麼回答,現在想起,感覺又是那麼可笑,於我而言,愛情和友情很難超越,友情一旦超越,那就變質了,在這個喜新厭舊的年齡,甚至連朋友都做不成,所以,在友情裡,我一直沒能去超越自己。我希望愛是簡單的,坦誠的,相互的體諒,相互的理解和支持!可我曾擁有的愛情是躲躲藏藏,好像生活在黑暗裡,見不得光!

現在的我,或許在他人眼裡,懦弱,膽怯,寧可和遊戲裡的所謂的媳婦有說有笑,花光積蓄,也不願在現實中同一個女子吃喝玩樂。或許,是變了,又或者,是害怕,不再勉強愛情,保持友誼已經足矣!即使是非常喜歡的,但如果她有愛的人,我會放棄,不會強求。

當然,所謂的愛情,在這個物質高於一切的社會,多少會顯得有些蒼白無力,即使如此,又何必太在意,讓自己太累,你能得到一樣東西,世上就會有那麼一個人,可以搶走你的東西,只需要在錯的地點,遇上那個她所謂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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