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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執行不再望“房”興歎

圖為執行現場。

法制網記者 王瑩 文/圖

“咚!咚!咚……”近日,隨著砸牆工人的大錘一下又一下掄在厚實的牆體上,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法院的現場執行工作在揚起的一片粉塵中正式開始。

“別看只是查封一名‘老賴’的房子,這裡面可複雜著呢。 ”當日8時,《法制日報》記者與正準備帶隊前往執行現場的晉安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林朝暉在執行局辦公室會合。 出發前,林朝暉仔細整理了一遝厚厚的判決書、執行裁定書等與執行相關的文字材料,確保準確無誤。

2009年,被執行人蔡某對楊某以及其他投資股東承諾,保證在1個月內可以中標取得湖南境內某隧道工程的承包專案,讓楊某等人先付給他136萬元,中標後便將該專案給楊某等人施工,沒有中標則會在10天內把錢退還。

然而蔡某並沒有兌現承諾,既無工程承包給楊某等人,又未歸還收取的款項。 楊某多次催要無果後訴至晉安法院,要求蔡某返還所欠款項及利息共計170余萬元。

訴訟中,晉安法院根據原告申請,對蔡某在福州市晉安區嶽峰鎮的房產依法採取了保全措施。

“現在房子已經空出來了,我們依照法定程式,事先聯繫了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做好強行開鎖、強制執行的準備。 ”到了執行現場, 林朝暉指著社區樓下擺放的一堆水泥、磚石和一扇防盜門介紹說,這些東西都是為當天的執行“重頭戲”所做的準備。

來到蔡某家門口,記者卻發現他家大門敞開著,門口站著一位神色略顯緊張的男子,正等著執行法官的到來。

原來,前一天,林朝暉請求社區工作人員到場見證執行的同時,還來到社區物業,請工作人員再次聯繫蔡某及其家屬,想辦法通知他們第二天的執行安排。

物業找到了蔡某的弟弟蔡某山。

“昨天物業聯繫我以後,我就給我哥打電話,告訴他法院都已經把沙子、磚頭運進來了。 我哥一聽要來真的就有點緊張,說今天讓我來開門,法院該怎麼執行就怎麼執行。 ”面對法官的問話,蔡某山顯然並不願意多說話,多半都是站在屋內的角落裡,保持著沉默。

執行看起來有個不錯的開局,但這起案件還不只這一個麻煩。

蔡某在社區有兩套房子,記者在執行現場看到,蔡某的這兩套房子實際上是同一個樓層的對門兩戶,也就是社區的105、106室。 但由於最初他在晉安法院的案件執行標的低於單套房屋的價格,因此晉安法院只對其中一套即105室進行了凍結。

而蔡某將兩套房子買下後,就把106室的門封死成一堵牆,打通了兩套房子中間的隔牆,還把所有的電路開關都布在了106室,這樣兩套房就變成了一套30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

“而且蔡某在買房子的時候,只辦理了一個房產證,這些情況都給我們的執行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麻煩。 ”林朝暉說,為此,他特地跑到福州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瞭解情況,得到可以單獨對105室進行執行的肯定答覆後,才又通知執行申請人提前請來施工人員,買來施工材料做準備。

為保證執行工作順利進行,到場的執行法官分工配合,有的指揮工人鑿牆打門,有的帶著工人封堵隔牆,有的則及時與到場的供電局工作人員就電路問題溝通,並全程視頻記錄、拍照留檔,整個執行過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執行現場的“大動作”吸引了許多鄰居的圍觀。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住在該社區的李阿姨有感而發,“他(蔡某)躲再遠再久又有什麼用,房子還不是照樣被查封?還不如一早回來配合法院執行,興許能賣個更好的價錢。 ”

同在一個社區的林女士告訴記者,“法院積極靈活執行,房產才能更快拍賣、更快變現,這樣才能徹底解決執行難題。 ”

據林朝暉介紹,房屋改拆完成並查封,到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進行產權確認後,就可以進行價值評估,並按照法定程式進行司法拍賣,整個過程只需要一至兩個月時間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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