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堂》的開發商韓國NEXON公司曾經起訴騰訊《QQ堂》侵犯其著作權,
但是敗訴了。
原因很簡單:遊戲規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上述遊戲,
簡單說一下遊戲侵權的問題。
就整個遊戲而言, 遊戲並不是目前智慧財產權法保護的單獨一個客體, 所以涉及到遊戲侵權時, 僅能把遊戲分解為美術、文字、原始程式碼等要素主張著作權侵權、或者就遊戲名稱等主張商標權侵權, 而不能就整個遊戲主張侵權。
而遊戲規則也屬於遊戲的一個要素之一。 但是遊戲規則, 在著作權法上被視為思想。
在這裡要提到著作權法所保護的物件, 著作權法立法的原則是思想——表達二分法, 即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是思想的表達, 而不保護思想。 所以著作權法不保護遊戲規則。
但是, 在暴雪一案中, 法官認為遊戲規則雖然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但表示遊戲規則應當受法律保護。
但是就目前國內的著作權法方面, 還是嚴格執行思想——表達二分法的, 遊戲規則就目前而言, 還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所以即使告, 也很難告得贏, 畢竟企鵝的法務也不是吃素的, 知道界限在哪, 所以企鵝才那麼肆無忌憚, 只抄遊戲規則, 不抄其他的。
不過關於遊戲規則這個問題, 應該還是引起了關注, 將來也有可能會發生一定的改變。 現在在國外有一些改變的趨勢, 美國的法院開始在遊戲侵權上採用外部——內部測試法等, 採用整體概念和感覺原則, 注重整體實質性相似等, 某種程度上有了保護遊戲規則的趨勢。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 有不對的地方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