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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通過一批人事任免(內附名單)

會議現場

頒發任命書

向憲法宣誓

紅網張家界分站3月17日訊(記者 陳瀟)3月17日, 張家界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召開, 通過一批人事任免。

決定任命:

張子龍為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鄧師煌為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蘭智平為市旅遊和外事僑務委員會主任;

彭發勇為市教育局局長;

陳生健為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莫海巨集為市經濟和資訊化委員會主任;

李林為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謝振華為市公安局局長;

陳軍為市監察局局長;

周遠莽為市民政局局長;

向遠剛為市司法局局長;

毛志剛為市財政局局長;

王德光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王章釗為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朱敷建為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龍維務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全錦程為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

吳揚瓊為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鄭文舉為市農業委員會主任;

覃遵江為市水利局局長;

陳光明為市林業局局長;

楊餘茂為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王江華為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

向潔為市審計局局長;

闕道文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劉少龍為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局長;

鄧劍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步群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李立為市統計局局長;

向志剛為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彭沖為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

任命:

曾癸銀為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

免去:

曾維生的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任命:

王暉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唐亞平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汪雲輝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鐘以祥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陳明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免去其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劉華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詹恒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劉利利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免去其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劉雪飛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黃磊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傅輝雪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旅遊審判庭庭長;

李龍璽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旅遊審判庭副庭長,

免去其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許競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呂紅軍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聶全武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

免去:

歐陽新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豔欣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

田洪山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郭輝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汪堅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

趙丹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曾憲忠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職務。

免去:

王暉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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