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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駕駛被追刑責

紅網張家界分站3月17日訊(通訊員 滕曉群)近日, 一男子因醉酒駕駛被永定公安分局決定刑事拘留。

3月15日晚, 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在官黎坪火車站前執勤時, 在對一私家車進行例行檢查時, 發現駕駛員劉某滿身酒氣, 遂對其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 測試結果為酒精含量達到95mg/100ml。 隨後, 民警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液檢測, 發現其血液酒精含量超過90mg/100ml。 待男子酒醒後, 民警對該男子進行詢問。 經詢問, 該男子承認, 當晚19時許, 該男子在一飯店同朋友吃飯, 席間喝了二兩白酒, 後覺得自己“技術還行“, 遂抱著僥倖心理打算將車開回家,

沒想到在半路上被交警查獲。

醉酒駕駛早在2011年就已被納入我國《刑法》所打擊的範圍。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就構成醉酒駕駛, 應以危險駕駛罪予以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 該男子已被公安機關決定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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