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南京市發佈檔準備規範共用單車

《南京市促進網約自行車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徵求意見稿)》已發佈, 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稿規定, 市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網約自行車行業的監督管理;從事網約自行車經營的企業, 應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 擁有保障服務的營業場所和投訴處理、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員, 未在南京市註冊的企業法人應當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搆。 在開始提供租賃服務前30日, 向市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相關材料。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